第四节 八字分五行——五行的推算法

类别:综合其他 作者:金公羽 本章:第四节 八字分五行——五行的推算法

    由出生的年、月、日、时的特定环境,造成一个人的五行之气,可测知某一生命运,所以得特别的小心测算。总共八个字,要分作五行来写,如能平均起来分配,每行也只分得一字或二字,永远也分不平衡,所以,永远也不会有哪个人的阴阳五行是十分的好,或十分的差。人的五行属性,是由出生时的天干地支八字来测算的,下面说说算法。

    在上一章里说过,天干地支同阴阳配算简单,而同五行配算则略显复杂。先说天干的五行。十个天干按原本的次序排列,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因为五行有其约定的相生之序,即木生火,火再生土,土又生金,金再生水,所以五行也按木火土金水的相生序次来排列。然后,按天干与五行的顺序,每两个天干属一行。即,甲和乙属木,丙和丁属火,戊和己属土,庚和辛属金,壬和癸属水。

    再说地支的五行。十二地支自寅卯开始,一路排下去,最后再排回到子丑,即按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排列。五行先将土抽出,按木火金水排列。然后,自寅卯起,每两地支属一行,中隔一支属土,再每两地支属一行,中隔一支属土。即,寅和卯属木,辰属土,巳和午属火,未属土,申和酉属金,戌属土,亥和子属水,丑属土。为什么土老是在中间,那是因土的方位于中。关于“土在中”后面还有细说,现暂且按下不表。

    本来,一个人的八字里,所有出现的五行全是他的“命属”,全都会对他的命运产生影响,都得重视,没有必要一定要确定“属”哪一个行。只是有些人总想明确自己“命属”,以便应付日常生活的简单选择。这是一种“懒”,作为“普及版”,我当然不会反对。一般地说,八字里面,以最多的一个行作为他的命属。若是有两个行及以上同样多的话,则要有所判定。总的来说,判定的原则是,第一,以多者为先;第二,同样多时,以天干为先;第三,连天干也同样多时,以年柱为先。例如,某人八字的五行、分别是木水,水土,土金,金木,合共是二木二水二金二土,四行同数,缺火。此人以何行为他的命属呢。我们可以用这样的选 择顺序来判定:首先,以多为先——同数无法确定;再以天干为先——四行都各有一行由天干推出,也无法选定;最后以年为先——年柱有一木一水,而木由天干推出;结论得出了———这位先生是属木命。

    但是,也有些“八字书”认为以日柱的天干为命。这样说也有他的道理,日柱又叫做“日主”,并以日柱为“我”,然后通过“我”与另三柱的相生、相克、相同的对比关系,来推定“六亲十神”(下一章将有细说)。而我读的“八字说”里,并没有“以日柱为命”的说法,而是说“四柱八字全是命”,并说“天干为重,地支为轻”,和“年柱为重,月日时柱为轻”。这样说的理由是,哪一行较多,对一个人的命运影响必大;哪一行由天干推出,对这人的影响也大;哪一行位于年柱,影响这人的命也会大点。至于日柱为“我”,那只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一种算法,你也可以用年柱为“我”,只要把“六亲十神”的相生相克关系换一换就成。如同一则四元方程式——A=B+D+E,当然也可以写成——E=A-B-D,或者写成——D=A-B-E,同样也可以写成——B=A-D-E。

    民间许多人常用的“生肖说”就是以年为“我”,而且也不用天干,只用地支的为标准来确认一个人的“命属”,叫做“生肖属相”。如2006年是丙戌,丙属火,戌属狗,这年出生的人属“狗”。1994年是甲戌,甲属木,戌属狗,那年出生的人也属“狗”。而“丙”和“甲”则没那么重要,只是为了说明是生于1994年,还是生于2006年,这才说“木狗”年或“火狗”年。尽管如此,也没人会说“我属木狗或火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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