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集 汉国篇

类别:武侠修真 作者:弄玉&龙璇 本章:第二十集 汉国篇

    chap_r();    第二十集 汉国篇

    封面人物:罂粟女

    内容简介:

    朱老头和小紫抛下程宗扬这个“外人”,和黑魔海巫宗谈事情,程宗扬只得和卢景混在一起接案子打发时间。|电|子|书|屋|.DIANZISHUWU.|一名委托人的要求极为困难,几无线索:找出特定日期出现在某间脚店里所有不知名的客人!而且这间脚店早已被一把火烧个乾净!没想到观察力敏锐的卢景带著程宗扬四处走访,竟然抽丝剥茧地找到其中几人,但这些身分、职业皆不同的人被找出后,却逐一死於各种意外!

    第一章

    夜色下,雄伟的伊阙如同拱卫帝京的门户,庄严地矗立在伊水两岸。水面上鲤鱼飞跃的声音不断响起,在月光下溅起星星点点的水花。河水彷佛温暖而柔软的丝绸,让人惬意得几乎想睡去。

    “死丫头,”程宗扬道:“自从离开南荒,我就觉得你越来越不精神。开始吧,还有精神整天跟我犯坏,现在就像蔫了一样,懒洋洋的只想睡觉。喂,是不是离开大海太久了?”

    “大笨瓜。”

    程宗扬道:“等老头的事情办完,我带你去海边。到时候你想怎麽游就怎麽游,想游多久就游多久。要不我们就建一座临海的别墅,一半的房间就建在海面上,卧室里面挖一个游泳池,下面直接通着大海。或者我们乾脆把一半的房子建在海里——”程宗扬正在畅想,衣角忽然一紧,被小紫扯着潜到水下。程宗扬赶紧闭气,一边睁大眼睛。

    小紫从水中伸过手指,按在他唇上,示意他噤声,一面朝水下潜去。

    岸边生着大片大片的芦荻,细长的芦杆弯成弧形,被顶端沉甸甸的芦葭压得向水中倾斜,梢头露出一团团白色的芦花。小紫像鱼一样灵巧地在芦根的缝隙间游动着,没有碰到一根芦苇。

    程宗扬一口气用尽,想露出水面透口气,却被小紫拉住。她一手攀住程宗扬的脖颈,精致的面孔贴过来,吻住他的嘴唇,轻轻喥了口气。程宗扬胸中烦闷尽去,口中胸中充满了少女香甜的气息。两人挽着手,静悄悄停在一片芦苇丛中。

    一辆马车倾斜着陷在芦苇荡里,芦杆被车辙轧得东倒西歪。驭手倒在车旁,背心处有一个血洞,正不断涌出血沫。

    马车的帘子被利刃切开,一名戴着面纱的少女惊惧地蜷着身,躲在车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她双手抱着肩膀,拚命摇着头,“不是我,不是我……”

    一名蒙着面孔的黑衣人把她扯出来,一把揪下面纱,托起她的下巴,在月光下看了两眼,然後朝後面的同伴摇了摇头。

    後面那人眉头皱起,然後一点下巴,黑衣人松开少女,随即一刀从她胸下刺入,刀锋穿过肋骨,准确地刺穿心脏。那少女身体一震,软绵绵倒下。两人收起刀,随即消失在芦苇丛中。

    程宗扬口鼻都没在水中,只在芦苇丛间露出一双眼睛。

    没想到刚到洛都,就目睹了这样一起凶案。那两名黑衣人动作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自己想阻拦也来不及。

    等两名黑衣人走远,程宗扬从水中出来,只见那名少女倒在车厢中,胸前被利刃刺穿,一件精致的绸装沾满血迹,已经毙命。

    凶手是谁,受害者是谁,原因是什麽?这些都一无所知。

    能看出来的是那辆马车相当不错,还有少女身上的衣饰,绝非一般人家,佩戴的簪铒也价值不菲,腰间系着的一对鸳鸯鸣玉,足有半只手掌大,玉质莹白润泽,做工精巧,价比黄金,不知是哪家的女眷遭此劫难。

    小紫拉起那少女的手,摸了摸,然後道:“程头儿。”

    程宗扬接到小紫递来的手掌,发现那少女手掌虽然柔软,但指关节处有一层薄茧,显然是干惯力气活的。

    程宗扬从少女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看了看,“那两个人不是劫财的。这簪子起码值几十个金铢,居然连看都不看。劫色也不是,这衣服还好端端的。”

    小紫道:“那就是复仇了?”

    程宗扬也不敢确定,“不好说。”

    这少女显然是穿了别人的衣物,假冒身份,但蹊跷的也在这里。从她手上的薄茧判断,她所处的环境并不十分优越。但她身上的衣料自己曾在晴州的绸缎店见过,是被列为贡品的江陵丝,价格不是一般的贵重。从现有的线索推断,很可能是主人家发现自己被仇家盯上,於是让婢女穿上小姐的衣物,引走仇家,最终仇人出手,只杀了婢女——问题在於这户人家的背景究竟是什麽?

    这少女既然能冒充主人的身份,必定是那位小姐的贴身婢女。但能用得起江陵丝的富贵人家,内宅的婢女也是锦衣玉食,手上别说茧子,就是粗糙一点也未必能伺候小姐。

    从她手上的薄茧推断,那户人家并不是十分显贵,可如此贵重的江陵丝怎麽会穿在她身上?还有她身上的饰物,都是上等的珠玉,尤其是那对鸳鸯鸣玉,还有她簪上那颗龙眼大小的明珠,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来。

    一边是寒门素户的小婢,一边是华贵之极的衣饰,中间这位小姐的身份显得扑朔迷离。相比之下,那两名杀手的举动就留下太多信息——看到人被掉包,立即杀人灭口,显然是寻仇。杀人之後一芥不取,就更昭然若揭了。不会是盗贼,也不会是外面雇佣的杀手。目标明确,行动利落,只可能是某家的门客,或者部曲。

    程宗扬想了一下,把簪子和玉佩收进怀里,然後道:“摄像机呢?让惊理把这些都录下来。”

    片刻後,惊理从芦苇荡中出来,小心翼翼地拿着那只摄像机,说道:“那两个人走得极快,奴婢只照到一个背影,不甚清楚。”

    程宗扬指了指马车,“都录下来。把脸照清楚。还有那个驾车的。这事有点蹊跷,既然如此遇上,先留个证据。”

    …………………………………………………………………………………

    夜色渐渐褪去,一缕微亮的光线出现在地平线上,照亮了青色的芦苇,金黄的原野,还有碧绿的河水。程宗扬坐在芦苇荡中,手里拿着一杆碳黑色的鱼竿,长及两丈的竿身顶端比芦茎还要纤细,下面垂着一根透明的鱼线。

    水面没有浮子,以程宗扬如今知觉的敏锐,鱼线上再细微的颤动也能感知。他闭上眼,享受着轻风的吹拂。忽然间鱼线一沉,鱼竿细细的顶端被坠得弯曲下去,形成一个弯弧。

    程宗扬手指微微放松,确定鱼已经上钩,才缓一下紧两下,那样不疾不徐的稳稳收回。

    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那条鱼在水下不断挣扎,试图摆脱鱼钩。纤细的竿梢摇摆着,似乎随时都会折断。程宗扬却没有丝毫担心,这鱼竿看似纤细,其实坚韧程度远远超乎想像。在自己并不彻底的测试中,无论鱼竿还是鱼线,挂上半吨的物体都没有问题,就算咬钩的是条鳄鱼也能钓起来。

    水面的晃动越来越激烈,突然一条鲤鱼从水下跃起,赤红的鱼鳍在阳光下闪烁着,几乎跃上竿头。

    程宗扬右手往後一甩,不等鲤鱼落下,就将它高高提起,顺势扯到岸上。

    鲤鱼在芦苇间湿泞的泥土上不断跳动,程宗扬一边取下鱼钩,一边折了根芦苇,用芦杆穿过鱼鳃,打了个结,放在脚边的水坑中。

    “小程子,开张大吉啊。”朱老头拢着手从芦苇间钻出来,眼巴巴看着那鱼道:“啧啧啧啧……这鱼起码有三斤多吧?瞧这活蹦乱跳的,咕嘟咕嘟炖锅汤,那滋味——鲜得很!”说着狠狠咽了口吐沫。

    程宗扬道:“想吃鱼?自己钓去。昨晚是谁把带的乾粮都给喂驴了?这会儿想白吃?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啊!”

    “小程子,大爷那驴不是伤了蹄子吗?吃你点儿乾粮咋了?”

    “一点儿?你一点儿没剩好不好!要不是我还带着鱼竿,今天早上大家就喝西北风吧。”

    “小程子,你咋这麽小心眼儿呢?钓就钓!”朱老头道:“大爷也带着竿儿呢!”

    程宗扬斜眼看去,只见老头儿拿着一根不知从哪根扫帚上撇下来的细竹竿,上面绑了根线——还是几根不同颜色的线胡乱拼接起来的。整副鱼竿最值钱的就是鱼钓,是一根断了针鼻的缝衣针弯成的。一根鱼竿,硬让老头弄出色彩鲜明的丐帮混搭风格来。

    朱老头却是十分得意,“小程子,瞧瞧大爷亲手做这鱼竿!比你那竿儿也不赖吧?”

    程宗扬瞧瞧自己手里的高科技鱼竿,再瞧瞧老头那连叫花子都看不上眼的破竿,直想一口啐过去。

    朱老头还在得瑟,“小程子,敢不敢跟大爷比比,看谁钓得鱼多?”

    “哎哟大爷,我真不敢。”程宗扬道:“就你那竿,我赢了也丢人!”

    “年纪轻轻,咋一点胆子都没有呢?”朱老头道:“挂点彩头!你要赢了,大爷那驴归你!”

    “那驴你千万留着!万一碰到失主,我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程宗扬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老头,你要真想赌,咱们换个彩头——你要输了,岳鹏举当年跟你的恩怨一笔勾销,怎麽样?”

    朱老头哼了一声,“要是你输了呢?”

    就他那破竿,自己要能输,还不如淹死得了。程宗扬大度地说道:“你说!条件随便开!”

    “大爷也不坑你,”朱老头道:“你要输了,就帮大爷个忙吧……”话音未落,老头儿手忙脚乱地收起他那破竿,“哎哟!这可上钩了!小程子,瞧瞧大爷这手艺!这运气!”

    “等等!”程宗扬叫道:“你那也叫鱼!”

    朱老头的鱼竿上挂着条摇头摆尾的小鲫鱼,从头到尾还不足一指长。

    朱老头老脸笑得菊花一样,“瞧你说的,这不是鱼难道是驴?”

    “你就钓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啊!”

    “看谁钓得鱼多——有一条算一条,你就算钓上一条驴那麽大的鱼,那也算一条。哎哟!又上钩了……”

    朱老头根本不带挑的,钓上来就算鱼,一会儿工夫就钓了五六条,最大一条差不多有巴掌大,由於太大,还险些把鱼线给扯掉。

    程宗扬钓得也不慢,可他用的鱼钩根本钓不了小鱼,最小一条也有一斤多,这会儿只钓了三条。

    “老头儿!先说清楚帮什麽忙!你要敢耍赖,我立马翻脸!”

    朱老头嘿嘿笑道:“一点儿小忙——给大爷买点东西。”

    “什麽东西?”

    “洛都西边的正门叫雍门,雍门往北,叫上西门。雍门和上西门之间那块叫金市。”朱老头道:“金市里面都是做生意的,大大小小的铺面,差不多有四五百家……”

    “先别急!”程宗扬放下鱼竿,从腰包里拿出一张纸条。

    汉国的贸易大都在城中固定区域进行,称为市。出发之前,他先让人整理了洛都最重要的商业区,一共九个市,这会儿从头看到尾,压根儿没找到朱老头所说的金市。

    “老头儿,你又蒙我的吧?洛都九市,哪儿有金市?”

    “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麽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麽?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

    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

    “小程子,赌不赌?”

    “傻瓜才跟你……”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

    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

    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

    一刻钟後,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松松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後,老头儿就走了霉运。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肉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麽,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後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乾乾净净。

    半个时辰之後,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麽好的?你就这麽帮他?”

    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中跃出,直接咬上朱老头的竹竿,那鲤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须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乾净,从鳃後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麽意思压根没人懂。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干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麽吃什麽,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让我生火做饭,免谈!

    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麽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

    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干不了这一行。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於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溜头尾,多出来的鱼肉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肉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伊阙彷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後一座巍峨的大城。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云,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彷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麽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

    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於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於格斗的长剑。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於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操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於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都是游侠少年。

    还有一种行人也带着弓,但他们所用的箭矢别具一格,尾端都系着极细的丝线。这些人是擅长弋射的猎户,箭尾的丝线能够有效地收回箭矢和猎物。因此携带弓矢的同时,他们多半会在肩头扛着一柄猎叉,上面悬挂着捕获的猎物。

    另外一种带的多是短刀,刀鞘错金涂银,甚至用犀角、象牙为柄。这些是家资豪富的商人,武器往往是外露的财富。

    汉国贵族佩戴的多是短剑,剑鞘上嵌着象徵身份的宝石和白玉,华丽丰凡。他们骑着骏马,在成群奴仆的簇拥下迤逦行来,充满了王侯贵族的傲慢与尊贵。

    还有一些携带着顶端开刃的刻刀,那些是中低级的官吏。汉国虽然以造纸闻名,但官方档案多是以竹简和木简为主,以便於长期保存。汉国不用科举,官员大都是推举而来,吏员则是世袭。擅长律法的刀笔吏,在汉国是一股令人畏惧的力量。

    程宗扬牵着坐骑,随着人流涌入关门,一路看得目不暇接。忽然身边传来一声惨叫。一名中年人刚走到门下,一名少年突然猛扑过来,从怀中拔出尖刀,狠狠刺进他背心。那中年人惨叫着扑倒,接着一名体格雄壮的豪士飞身而出,拔刀斩下他的头颅。

    门前一片哗然,行人纷纷退避。少年抛下尖刀,用衣服包住滚落的头颅,闪身钻入人群,消失不见。那名豪士却把染血的长刀往面前一插,神态从容地在屍体旁盘膝坐下,放声喝道:“天诛小人!”

    “好汉子!”旁边一群少年高声叫好。

    关门前守着着一队朱衣黑甲的士卒,血案刚一发生,士卒们就立刻围来,迅速将那名豪士带走。

    周围的目击者议论纷纷,程宗扬扭过头,一脸不解地望着朱老头,“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汉国治安有这麽乱吗?”

    “这是寻仇,轻易不会伤及无辜。”朱老头见怪不怪地说道:“没瞧见已经有人抵命了吗?”

    “说杀人就杀人,这个也太……太质朴了吧?”

    一名少年大声道:“这贼子敢陷害郭大侠!今日伏诛,乃是天意!”

    在那些少年大肆宣扬下,程宗扬很快弄明白了来龙去脉。按照汉国的习俗,天子即位就开始修建陵墓,如今天子登基十余年,陵墓已经建成大半。汉国十分重视厚葬,天子的陵墓并不是一座简单的坟墓,而是模仿世间宫室建起的寝宫。除了陵墓之外,还有一整套的城池宫殿,一切都与世间一样。为了让帝王死後仍能享受世间的繁华,汉国甚至会在陵墓周围建起城市,把附近的豪族富户迁到陵区。有名的五陵少年就是这些富户的子弟。

    当今天子也是这样做的,但他气魄更大,直接下诏将汉国所有家产三百万贯以上的富户全部迁至新建的陵区。据说编入迁徙名册的足有六万户,汉国豪族的鼎盛可见一斑。

    而这些被迁徙的富户中,有一位声名赫赫的布衣大侠,名声大得连程宗扬在几千年後都听说过:郭解。作为游侠列传中的重点人物,这个名字几乎就等於大侠的代名词。

    问题是郭解名声虽然响亮,家产其实并不多,离三百万贯差着一大截。但当地官吏觉得他留在本地是个大麻烦,於是把他的名字也报了上去。郭解的门客和交好的友人多方联络,希望能把郭解从名册中剔除,甚至找到大司马大将军霍子孟,向天子转述郭解家贫,不适合迁徙。谁知一向对大司马言听计从的天子很惊讶地反问:“郭解一介布衣,居然能找到大司马亲自说情,难道会很穷吗?”

    霍大司马无言以对,只好不再提及此事。

    等到郭解迁徙时,由於家贫,各方受过他恩惠的人家都送来钱财资助,但当地的官吏居然禁止郭解见客。郭解门下都是豪勇之士,被一个小吏欺到头上,当即大怒,刺杀了为首姓杨的掾吏。

    汉国豪杰慷慨悲歌,郭解的门客固然气血豪雄,杨家也不是任人欺凌之辈。杨家送葬之後,立即派人赴洛都告状,却没想到已经有人守在伊阙,以至於酿成血案。

    那些少年,包括杀人的豪士,其实根本没见过郭解,只是钦佩於郭解素日里行侠仗义,才毅然出手。为了不连累郭解,动手的豪士还主动留下来顶罪。

    第二章

    伊阙往来的行人本来就多,眼下又出了这样一桩血案,士卒们还没有清理乾净,周围已经观者如堵。听到那些少年慷慨激昂的诉说,众人大声叫好,不少人砍刀斩地,感叹这些侠士的义气。只有一名文士说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郭解之辈,动辄杀人,何得称贤?”

    那些少年闻言怒道:“郭大侠仗义疏财,急人之所急,为人排忧解难,不顾己身。侠义之气,世间无双!哪里来的腐儒,也敢非议郭大侠!”

    那文士毫不退让,“郭解其人,不过是自喜为侠,说来说去,无非是好名而已。”

    一众少年群情激愤,“胡说!郭大侠行侠仗义,从不使人知晓。只是受助者感念郭大侠的恩惠,才宣扬出去。便是我等游侠儿,偶然有机会为郭大侠效力,也从来不曾留名。哪里像你们这些腐儒沽名钓誉!”

    文士道:“侠以武犯禁,有郭大侠作榜样,教出你们这帮睚眦必报的少年,一怒而杀人,置王法於何地?”

    守卫的士卒被双方的争吵惊动,重新过来。那些少年翻身上马,对那文士叫道:“腐儒!可敢留下姓名!”

    文士朗声道:“河间郑子卿!此番来京,求学於云台书院。诸位若有指教,郑某自当静候!”

    少年愤怒地盯了他一眼,然後呼啸一声,离开关隘。

    程宗扬好奇地看着那名文士,这小子真有几分胆量,敢和一群热血沸腾的游侠少年当街争吵。把自己换成这个儒士,还真不一定敢出头,不是打不过,实在是犯不着。

    太史公的游侠列传自己只是略略翻过,隐约记得郭解的下场是族灭,但究竟为什麽被族灭,就没有什麽印象了。如果历史没有走样的话,被勒令迁徙之後,郭解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了。虽然自己对这个列入正史,名震千古的大侠很有几分好奇,但赶在人家临死的时候拉关系,显然不够明智。

    “先去找鹏翼社。”程宗扬找出自己记的地址看了一眼,“通商里,位於洛都西北,紧邻西市。上面说西市是洛都九市最大的一个,看样子地方不错啊。”

    朱老头乐呵呵看了场热闹,倒是没说什麽酸话。这会儿正背着手牵着跛驴走在前面,路过茶肆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佝偻的腰背微微挺直。

    一个瘦削的男子坐在茶肆中喝茶,他低着头,对朱老头的目光视若无睹,端茶的手指纹丝未动。一碗茶喝完,他徐徐放下茶碗,一枚一枚数出铜铢,放在桌上,然後站起身,慢慢抬起面孔。

    那男子身材极高,程宗扬感觉比自己还高出一头,脸色出奇的苍白,几乎能看到皮肤下细细的血管。他头发苍白,却看不出多少年纪。极端点说,从三四十到五六十,甚至更大一些都有可能。

    他与朱老头对视一眼,那双看似平常的眸子却彷佛藏着一对锋利的钩子,目光扫来,程宗扬这个旁观者都觉得眼睛彷佛被刺了一下,情不自禁地闭了下眼。再看时,那男子已经离开茶肆,只剩一个背影渐行渐远。

    程宗扬心里狠狠跳了几下,那男子步履并不快,在一群行人中毫不起眼,但就刚才一眨眼的工夫,他已经走出十几步远,再眨一下眼睛,便消失不见,就跟大白天活见鬼了一样。

    朱老头开口道:“小程子,你自己进城吧。过几日,我去找你。”

    “哦。”程宗扬一句话都没问,牵着马就要离开。

    “紫丫头跟我一起去。”

    “啥!”程宗扬一听就炸毛了,“死丫头可是我的人!凭什麽跟你走?”

    朱老头沉声道:“这是我们黑魔海的事。”

    “少来!谁死乞白赖让我帮忙的?这会儿想起来我是外人了?要不然死丫头跟我走,要不然我跟你们一起去,想把死丫头带走?没门!”程宗扬一点都不客气,“你一个老家伙带着我的女人去冒险,凭什麽啊!”

    “祭祀之後才是大比,按照规矩,大比之前,任何一方都不会动手。这次只是与巫宗诸人见见面。”

    “要见面也是我去见!死丫头那点儿功夫能干什麽?当初你跪下来求我,不就是想让我出面跟他们打擂台吗?”

    朱老头道:“谁跪下来求你了?”

    “少扯那些细节!说吧!你们那个大比,出面的是死丫头还是我?我先跟你说——让死丫头出面肯定不行!”

    朱老头眨巴眼道:“那你让我说啥?”

    “程头儿,宗门的大比并不是两个人上去打擂台的。”小紫道:“这次与他们见面,就是要定下如何选出天命之侯。大祭是在下个月,即使有危险,也是一个月之後的事了。”

    “那都是老黄历了。别忘了巫宗已经被灭过一次,讲规矩的都差不多死光光了,万一他们不守规矩怎麽办?”程宗扬压低声音道:“我是怕他们来阴的。”

    “小程子,你这是看不起大爷啊。”朱老头叫屈道:“啥阴的阳的,文的武的,玩啥大爷也不怕。再说了,你就是看不起我,也不能看不起紫丫头啊。”

    “耳朵竖那麽长干嘛!我们说个悄悄话你也偷听!”

    朱老头臊眉搭眼地转过脸。程宗扬握住小紫的手,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焦虑。要知道,老头选的弟子原本是鬼巫王,小紫连凑数的都不算。即使老头已经无可选择,不得不回心转意,自己仍然充满担心。

    “不要担心啦。”小紫轻笑道:“人家会把太一经拿回来,解决掉你肚子里的麻烦。”

    “太一经算什麽?连你一根头发都比不上!”

    说来说去,程宗扬只有一句,“我跟你一起去。”

    小紫翘起唇角,“黑魔海是我的,不能让你插手。”

    程宗扬很想说你别想什麽嫁妆的事,我只要你好好的。但终於没有说出口。外人也许只看到小紫如何霸道和狠辣,自己却知道她心思有多麽纤细和敏感,在她心里,一粒砂子都不能有。

    程宗扬沉默片刻,“你们只有两个人。太危险。”

    “石敬瑭已经在这里了。况且毒宗在汉国也不是一点人脉都没有。如果单论人数,也许我们比巫宗还要多呢。”

    老头儿既然敢来,肯定有几分底气,但程宗扬担心的是老家伙太不靠谱。老头儿对小紫不坏,可他办事的风格充满了天马行空,没头没脑,即不普通又不文艺的二逼气质,实在太不让人放心了。

    良久,程宗扬道:“小心剑玉姬。”

    “知道啦。”小紫眨了眨眼睛,“程头儿,你整天想着她,等人家比完,把她叫来给你暖床好不好?”

    “开什麽玩笑?那贱人从里到外都是冷的,还暖床呢。”程宗扬紧紧拥着小紫香软的身体,在她耳边道:“别把对手想得太简单。如果有危险,宁杀错,勿放过。”

    让他这样的滥好人说出这样决绝的话,小紫美目不由微微闪动了一下,接着她皱了皱鼻子,“人家想说的话,被你先说了呢。”她伸出舌尖,在程宗扬耳根轻轻舔了一下,用柔软到几乎快要融化的声音道:“程头儿,等人家回来,帮你吹箫好不好……”

    “死丫头!”

    程宗扬很想板起脸,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但听到这句话,即使在满腔焦虑中,他仍情不自禁露出笑容。让小紫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

    远在伊阙便能看到洛都巍峨的宫殿,这座六朝的帝京似乎近在眼前,实际上还有相隔四十余里,程宗扬直到午後才赶到洛都城下。

    洛都北依邙山,南邻洛水,最初的城池南北长九里,东西宽六里,被称为九六城。但现在城市早已扩张数倍,以往的九六城变成内城。洛都九市中原来位於城外的马市和南市纳入外郭,成为城区的一部分,整个城市也被拉成正方形。

    洛都外城的城墙高六丈,城上每隔一百步建有一座望楼,墙外则是浩浩荡荡的洛水。外郭之内,是一座同样建有城墙的内城,再往里,则是宫城。与其余五朝的都城不同,洛都的宫城有两座,南北各一,分别被称为南宫和北宫。宫内楼阁相望,十丈以上的高楼便有十余座,最高的甚至超过二十丈,超乎想像的规模让程宗扬这个见识过未来世界各种摩天大厦的穿越者也不禁惊叹,难怪四十里外就能看到。

    程宗扬穿过洛水上的津阳桥,从西南角的津门进入城中。作为汉国的都城,六朝闻名的帝京,洛都的繁华与舞都不啻於云泥之别,至少城中没有看到一座茅草苫顶的泥坯房,道路两旁三两层的房屋比比皆是。与舞都相似的是,城中同样被街道分成一个个里坊。夕阳下,整座城市都沐浴在淡橙色的余晖中,华丽得彷佛梦幻。

    鹏翼社所在的通商里位於洛都西北,离城门还有十几里。程宗扬一路查问,终於在傍晚找到鹏翼社。

    小紫离开时并没有带上惊理和罂粟女,程宗扬也不好带她们去鹏翼社,先把她们安置在毗邻的西市,然後才登门拜访。

    鹏翼社在汉国的生意刚开张不久,铺面并不大,社内只有几个人,但由於是车马行,里面的庭院极为宽敞,足以容纳下几十辆车马。分社的管事蒋安世是一个年过四旬的汉子,他原本在孟老大的直属营,作为星月湖大营年纪最大的一批战士,蒋安世已经娶妻生子,江州之战後被派往洛都,负责鹏翼社的经营。

    蒋安世脚後跟一碰,抬手行了个军礼,“程上校!”

    直接登门的程宗扬倒是有些意外,“你认得我?”

    蒋安世笑道:“早就听大营的兄弟们说过。但没想到程上校来得这麽快。”

    “是陈乔说的吧?他的消息倒挺快。”

    蒋安世肃容道:“鹏翼社洛都分社一共七人,在外四人,社中三人,按照孟上校的命令,从今日起,一律听从程上校的指挥。”

    程宗扬笑道:“四哥和五哥还没有升职,我怎麽成上校了?”

    蒋安世道:“程上校也许还不知道,上个月,星月湖大营的改编已经全部完成。新组建的星月湖大营一共是三个团,九个营。程上校是一团的团长,下属三个营的营长:杜元胜、臧修和吴三桂都晋陞为少校,因此程团长和侯团长一起晋陞为上校。”

    星月湖大营重组,程宗扬接手了谢艺、萧遥逸的旧部,并且新建了自己的直属营。斯明信、卢景和孟非卿的直属营合并为三团,由孟非卿出任团长,但三人都把队伍交给了月霜,放手让她接管军队。斯明信和卢景腾出手来赶赴洛都,其实也是变相退役,从军务脱身,作为暗棋隐在幕後。如今星月湖大营战斗力最强的莫过於侯玄的二团,崔茂和王韬都在军中坐镇。真要打起来,程宗扬估计自己的一团和月丫头的三团联手,也干不过二团。

    江州之战获胜,杜元胜和臧修晋陞少校在情理之中,吴三桂也成为校官倒让人意外,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面子,还是因为吴三桂确实有这个本事。但无论如何,星月湖大营的军衔在停滞十余年之後,因为战功而全面晋陞,到底是件难得的喜事。

    程宗扬笑道:“侯二哥终於升职了。再打一仗,就该晋级将官了。”

    程宗扬询问了几句社中的情况,然後道:“来汉国之前,我听说洛都发生了一些事,四哥专门赶来处理,他现在不在吗?”

    “斯中校和卢中校在乐津里落脚,平常只在西市见面。”

    程宗扬明白过来,鹏翼社明面上做的是正当生意,斯明信与卢景另外的身份则是杀手,双方平时的接触都十分谨慎——毕竟岳鸟人迎风臭十里的名声在那儿摆着,由不得他们不小心。

    “我这样上门没危险吧?”

    蒋安世道:“无妨。我们鹏翼社的生意与镖局有些相仿,平时来往的客人什麽样的都有,街坊已经见怪不怪。程上校这会儿登门,也不算出格的。”

    “这就好。”程宗扬道:“洛都的事情现在如何?”

    蒋安世摇了摇头,“严先生至今没有音讯。斯中校一直在追查,但严先生就跟凭空消失了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洛都的事情,早在临安时,匡仲玉就透露过一些内幕。後来卢景护送月霜来临安,将整桩事情向自己合盘托出。

    风波亭之变前,岳鹏举曾经派人往洛都送过一批物品,接受者是石室书院的山长严君平。按照约定,书院方面每月会报一次平安,表示这批东西安然无恙,直到讯息中出现“日出东方”,意味着这批物品将重新交还给星月湖诸人。但今年年初,来自书院的讯息突然中断。

    当时江州之战还未结束,星月湖群雄无暇他顾。战後根据程宗扬布局六朝的建议,鹏翼社正式在洛都开设分社,派遣蒋安世赴洛。同时前来的还有斯明信,他一边暗中帮鹏翼社稳住脚步,一边查找严君平的下落。临安事了,卢景也一并北上。

    程宗扬原想着有八骏中的幻驹和云骖一起坐镇,什麽事会拿不下来?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顺利。

    程宗扬对所谓的宝物一点想法都没有,倒不是自己不贪图宝物,实在是岳鸟人的作风让人不敢恭维,箱子里面塞砖头冒充宝物这种事,他绝对干得出来。作为比自己更熟悉岳鹏举的人,孟非卿显然也对此不抱什麽希望,他在意的是严君平的下落,以及星月湖大营可能存在的敌人。

    星月湖大营解散之後,群雄在六朝各地潜藏十余年,江州一战刚露出锋芒,洛都的严君平就失去联络,这绝不是巧合,显然是有人一直在盯着星月湖大营。

    “不找出这个人,弄清他的来历,有何图谋,我们在江州也寝食难安。”孟非卿在水镜中这样说道。

    程宗扬很有自知之明,斯明信和卢景都搞不定的事,自己能搞定才见鬼了。因此对这件事并不是太在意,他来洛都,真正在乎的还是小紫,连老头的事都是附带的。但没想到刚到洛都,自己就被甩了,眼下居然面临着无事可做的局面。再置之不理,未免说不过去。

    程宗扬问清联络方式,随即悄然离开了鹏翼社。

    …………………………………………………………………………………

    乐津里与通商里只隔着西市,是洛都有名的声色犬马之地。日暮时分,正是高朋满座的时候,几处布置奢华的楼阁前停满车马,挤得水泄不通,丝竹声伴随着宾主的笑闹不断传来。

    程宗扬没有停留,一路绕进背巷,眼前又是另一番景象。巷侧几株垂柳绿条如丝,柳下是一口水井,石制的井栏被磨得光滑无比,上面还有几道绳子磨出的深痕。一名妇人摇着辘,汲上一桶水,然後倾入脚边的瓦罐中。

    几缕炊烟从房舍後袅袅升起,一名婢女提着水桶出来,将废水倾入道路中央的水孔里,水声在陶质的管道中响起,渐渐消失。几名童子骑着竹马跑来,挥舞着小小的木刀,模拟着城内的游侠儿,在巷中嬉乐。

    几户人家在巷侧铺上草蓆,摆上甑鼎等餐具,家人分别列座用餐,陌生人路过时,往往会受到邀请。有的豪士径直入席,向主人道一声谢,便旁若无人的豪饮大嚼,好客的主人丝毫不以为怪,反而频频持觞劝饮。

    宵禁的梆子声响起,里坊大门“吱吱哑哑”关上。里长带着几名啬夫在坊内走了一遭,看看有没有作奸犯科的,然後在木简上草草画了几笔,各自回家。太平时节,这些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

    程宗扬一路绕到侧巷,找到一处门前挂着“阳泉暴氏”木牌的人家,推门而入。

    卢景蹲在阶前,面前放着两只破碗,一边“嘎崩嘎崩”嚼着炒酥的黄豆,一边抿着酒,见到程宗扬,只翻了翻眼睛,把碗推了推。

    程宗扬往地上一坐,抄了把豆子,“我还以为你们会住在城里的僻处,没有人领路,连门都找不到呢。没想到竟然连牌子都挂出来了。”

    “住在那种鸟地方,去哪儿接生意?”

    “阳泉暴氏……这是谁编的?”

    “老四当年在路边捡的。这些年在外面都用的这招牌。别说,还怪好使。”卢景抿了口酒,把碗推给他,“紫姑娘呢?”

    程宗扬灌了一口,“跟老头办点事。”

    “睡过没有?”

    “噗……”程宗扬一口酒喷了出来,喘着气道:“没有。”

    “废物!”

    “喂,五哥,你该算是大舅子吧?有你这样的吗?”

    卢景翻了个白眼,“女人,早点睡了,生个娃就安分了。”

    程宗扬腹诽道:你说的是别人吧?让小紫生个娃……想想就恐怖,再来一个死丫头那样的,那得祸害多少人?

    程宗扬顾左右而言他,“四哥呢?”

    “干活呢。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什麽活?”

    “生意。”卢景道:“过日子不花钱啊?”

    当初星月湖大营解散後,群雄隐身市井,各谋生路,不过那些伤残退役的战士,还有战殁同袍的家属,一直是由大营抚养。负担那麽重,孟老大这些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也就是在江州立足之後才好一些。

    卢景耳朵忽然一动,片刻後程宗扬也听到脚步声,“有人上门?”

    卢景拍了拍手,“生意。”

    …………………………………………………………………………………

    房舍中点了一盏油灯,卢景大半面孔都隐藏在黑暗中,只露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对面的草蓆上,坐着一个中年人。他戴着一顶便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衣,看起来和街市上随处可见的平民百姓没有什麽区别。

    “敝人姓唐,在都中做些小生意。”那人客气地说道:“在晴州时听朋友们说起过阳泉暴氏信誉卓着。今日有件事,想委托足下。”

    卢景冷冷道:“说。”

    “城西往函谷关途中有个上汤。三日之前,敝人有位朋友路过当地,隔墙听到几句高论,当时未曾放在心上。今日偶经一事,方知与世外高人失之交臂。敝人此来,实是受朋友所托,想请先生寻找此人。”

    “上汤何处?”

    “一家客栈。”

    “那人是男是女,何等年纪?”

    “不知。”

    “是上汤人,还是路过的客人?是来洛都还是从洛都离开?”

    “不知。”

    “那人的高论是什麽?”

    姓唐的中年人谨慎地说道:“先生见谅,实难相告。”

    卢景声音没有半点变化,“那你让我找什麽?”

    “我那位朋友偶然听闻,因声音太过模糊,难以辨认。如今只想请先生找出当时在客栈的有什麽人,都是什麽身份,如今在哪里驻足?我那位朋友自会去一一拜访。”那人补充了一句,“一定要全部找到。”

    “去找客栈的侍者询问便是。何必来此?”

    姓唐的中年人苦笑道:“先生有所不知。那家客栈昨日失火,被烧得乾乾净净,客栈的主人也葬身火场。”

    卢景沉默片刻,“年纪、身份、来历,是男是女一无所知,只知道三日前在一家被烧光的客栈住过——你是让我把这些人全部找出来?”

    姓唐的中年人道:“敝人也知道此事确实为难。但此事关系甚重,吾友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那位高人,又不知从何入手。听闻阳泉暴氏能为人所不能,才请足下帮忙。”

    程宗扬坐在屏风後面,越听越稀奇。一个人路过外地一间客栈,听到里面有人说话,几天之後突然想起来回去寻找,结果客栈已经被烧成白地——那还找个屁啊。一点线索都没有,找个毛啊找?

    卢景冷冰冰来个狮子大张口,“若要那人性命,一千金铢起价。”

    姓唐的中年人连忙道:“并非杀人,只是想请先生找到当晚在客栈留宿的客人,是何姓名、如今在何处。因为是世外高人,如果可能,还请先生不要打扰其人,只要知道姓名,吾友自会前去拜访,以免有失礼数。”

    “上汤是西去函谷关的必经之地,平日过往的旅者数以千计。那家客栈即使只是寻常门店,每日出入的也有数十人。”

    “先生只须找到八月九日戌时到次日寅时之间,在店中停留的客人即可。”姓唐的中年人道:“无论是不是那位世外高人,只要是当时在店内的客人,每找到一人,敝人都愿付三百金铢。”

    程宗扬听得有些心动,三百金铢啊,平常人一年的收入也就十个金铢左右,三百金铢什麽概念?不过转念一想,这任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就是给一万金铢也是白搭。

    卢景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响起,“五百。”

    “可。”姓唐的中年人一口应诺,“不过限在十日之内。超过十日,每找到一人只得三百金铢。一月之後就不须再找。”

    “先付六成。”

    姓唐的中年人二话不说,拿出三卷封好的金铢,每卷一百枚,“还有一事要嘱咐先生,言不传六耳,你我之外,此事切不可有第三人知晓。”

    卢景忽然道:“你不怕我拿了金铢远走高飞吗?”

    “疑人不用,用人……”那人停顿了一下,“自然不会有疑心。”说着又强调道:“务必请先生全部找到,一个不漏。”

    双方约好传递消息的方式,姓唐的中年人告辞离开。

    第三章

    程宗扬从屏风後出来,“这人是开玩笑的吧?”

    “你觉得呢?”

    “身份一看就是假的。什麽做的小生意?随手拿出三百金铢,眼都不眨。而且你看到没有?他走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如释重负的样子,倒是满脸忧心忡忡,我瞧着,他根本就没指望你能找到那些人,说不定他从头到尾编的都是故事,那些人压根就不存在。”

    “金铢可是真的。况且,”卢景拿起一封金铢掂了掂,说道:“颖阳侯可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

    “谁?”

    “那人虽然换上布衣,但鞋子来不及换,鞋尖有根扯断的线头,断痕尚新,显然上面原本嵌着明珠。他右手中指有茧,是常用刀笔留下的痕迹。一般书吏穿不起珠履,穿得起珠履的极少会用刀笔。穿珠履又擅用刀笔的,只有权贵家的门客或是家奴。”

    “那你怎麽知道是颖阳侯呢?洛都的王侯起码有几十个吧。”

    “你记得他说那句‘疑人不用,用人……’,”卢景停顿了一下,然後道:“是不是有些古怪?”

    程宗扬回忆了一下,“是有些奇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样顺口的话,他居然说不出来。”

    “不是说不出,是因为避讳。”卢景道:“颖阳侯吕不疑的名讳。”

    程宗扬对避讳并不陌生,也知道汉国极重避讳,尤其是名讳。通常情况下,与帝王名字相近的名词一律都需要改动。比如月宫的嫦娥原名姮娥,吕不韦的相国原本是相邦,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原本是启蛰,都是因为帝王的名讳而改动。有些还能改过来,像是王昭君,为避司马昭的名讳,改成王明君,因此关於她的诗都叫明妃曲,好歹本名还在,只是多了一个别名。而同样避讳的蔡文姬,就很少有人记得她本名是蔡昭姬。

    帝王以下,子女对父母,门客对主人,同样需要避讳。前者如李贺,其父名晋,连考进士都受世人非议,以至郁郁而终。还有杜甫,传说诗圣的母亲名字是海棠,所以终生不咏海棠。後者最有名的例子是冯道,他的门客读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读成:“不可说可不可说,非常不可说。”

    姓唐的中年人对“不疑”二字的迟疑,显然是出於避讳,卢景能从中找出事主的名字,也算是敏锐。不过程宗扬在意的是另一件事,他皱眉道:“吕氏家族的人?”

    “不错。”卢景道:“吕家这一代都是废物,倒是这位颖阳侯有好学之名,人称礼贤下士,有君子之风。”

    卢景语带讥诮,对吕不疑这位君子十二分的看不上眼。不过这是卢五哥的家风,就算把孔圣人搬到他面前,也照样给白眼。倒未必是吕不疑并非君子。

    程宗扬道:“难道颖阳侯真遇上什麽世外高人了?”

    卢景弹了弹手指,“谁知道呢?”

    程宗扬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能让一位王侯都在意的世外高人——会不会是那位严君平?”

    卢景道:“何出此言?”

    “没有理由。”程宗扬坦白说道:“我只是觉得这事挺蹊跷。以颖阳侯吕不疑的身份,能被他看重的世外高人,整个汉国也不会有多少。而这样的高人多半是成名人物,想要去查,并非难事。颖阳侯遇到却难觅踪迹的高人,很可能是哪位成名人物隐名埋姓。严君平销声匿迹,会不会藏身在客栈之中呢?”

    卢景不置可否,为了寻找严君平的下落,他和斯明信几乎把洛都翻了一遍,如果坐在屋中就有人送来线索,机率比天上掉馅饼还小。

    程宗扬道:“五哥,这生意你接不接?”

    “为什麽不接?”卢景道:“找到一个五百金铢——营里的兄弟一个月也就是一枚金铢的开销,五百金铢够我养一个营的。”

    “钱是不少,可一点头绪都没有,怎麽找?”

    “我怎麽知道?”卢景翻着白眼道:“赶紧睡觉,明天早点跟我出门!”

    …………………………………………………………………………………

    洛都四周雄关林立,最有名的莫过於函谷、虎牢、伊阙和轘辕四座雄关。上汤位於洛都与函谷关之间,距都城三十余里,是洛都西行的必经之地,也是西行的第一个落脚点,因此市镇人口虽然不多,却颇为繁华,单是客栈就有十余家。

    黎明时分,平安客栈还没开门,便传来一阵粗暴的擂门声,“开门!官爷查案!快着些!”

    店主慌忙出来,刚卸下门闩,房门便被人一脚踹开,店主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一名汉子打横进来,他留着一把大胡子,穿着一身油腻腻的皂服,衣角掖到腰间,裤脚满是灰土。

    店主一看他的架势,立刻矮了三分。乡间百姓最怕的倒不是县官,而是这种隶役,他们上下勾结,黑白通吃,一句话就能让自己破家。何况这位的打扮一看就是乡中的游徼——游徼虽然是主禁盗贼的小吏,但店主知道,有些游徼比盗贼还狠。

    那游徼眼睛似乎长在头顶上,仰着脸对他看都不看,喝问道:“青天白日,连门都不开!莫非做的什麽奸事!”

    “不敢!不敢!”店主连忙说了一堆奉承话。【电/子/书/屋】

    游徼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听说是你的店着火了?”

    这话换作别人来问,店主一口就啐过去,你们家才着火了!但差爷开口,他顿时松了口气,一颗心放回肚里,赶紧说道:“差爷明鉴,失火的是镇外的长兴脚店。”

    游徼大咧咧道:“不是你这里?”

    我这里像是着过火吗?店主陪着小心说道:“不是,不是。”

    那游徼还不肯走,反而翻着眼睛道:“什麽时候着火的?”

    店主赶紧道:“前天夜里。天乾物燥,又是半夜失的火,听见动静房子都已经烧穿了,孙老头一家老少,没一个跑出来的。”

    游徼哼了一声,“我听说脚店的东家有些仇人,是被人挟私报复——”“绝无此事!”店主道:“脚店的孙老头镇上人都知道,最是老实忠厚,从不跟人结怨。”

    游徼翻了翻眼睛,“不是你烧的?”

    店主腿一软,差点跪下,含血喷人啊!这贼胚上门就是敲诈来的,要不能让他满意,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店主赶紧掏出几枚银铢塞到游徼手中,低声道:“差爷打点酒喝——脚店的失火真跟小人没关系啊。”

    游徼掂了掂钱铢的份量,然後收到怀中,大咧咧道:“不是你就好。官爷问你几句话,可听仔细了。”

    店主暗暗抹了把汗,“是是。”

    游徼随便问了几句,无非是这几日见过什麽生人,镇上有没有什麽异状。店主一一作了答,那游徼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浑没放在心上,最後道:“脚店在什麽地方?”

    店主赶紧指了方位,送瘟神一样把差爷送出门去。

    游徼大步走出巷口,一转身,揭下胡须,脱下隶服,露出里面一件破旧的褂子,然後手掌往脸上一抹,落下时,刚才一番凶恶的表情已经不翼而飞,变得面黄肌瘦,愁眉苦脸,活像是一个神情憔悴,为温饱奔走的年轻人。

    时辰尚早,街上行人并不太多,他有些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後迟疑地朝一处摊肆走去,畏缩地抱了抱拳,低声细气地说道:“敢问大姐,不知镇上的长兴脚店还有多远?”

    摊肆上正在烙饼的妇人停下手,“长兴脚店?你找那里做啥?”

    年轻人露出一丝惭愧,“我家公子前些日子回乡,雇了脚夫挑运家俬,到现在也没见人来。那些脚夫是小的雇的,事情便着落在小的头上。听说他们是在长兴脚店落脚,小的来找找,是不是出了什麽岔子。”

    妇人同情地说道:“这……只怕是不好找了。呶,长兴脚店就在那边。”

    年轻人抱拳长揖,“多谢大姐。”说罢匆匆赶去。

    “等等。”那妇人叫住他,“这个饼子你拿上。”

    年轻人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有钱……”

    “拿着吧。”那妇人快人快语,“看你的样子总是有几天没睡好了。放宽心些,左右不过是些家俬罢了,哪里就不过日子了呢?”

    程宗扬佩服地看着他,“行啊,五哥,你这可发财了啊……哟,还有张饼。亏心不亏心啊?”

    “不吃拉倒。”

    “别啊。大半夜起来我还没吃东西呢,给我半个。”

    卢景昨晚说的“早点出门”,可不是一般的早,程宗扬刚睡到半夜就被他拖起来,两人跟作贼似的,翻墙摸黑出了洛都。城门外,蒋安世已经备好马车,连夜驰往上汤。

    程宗扬撕开饼子,一边吃一边说道:“有事直接问不行吗?干嘛绕这麽大一个圈子?”

    “直接去问,别人会说吗?”

    “为什麽不说?”

    “五根手指还不一般齐呢,你会说,别人未必会说。何况还是失火灭门的大事,万一背後有风险呢?趋利避害方是人之常情。”

    “花点钱不就行了?”程宗扬道:“咱们现在缺的是时间,又不缺这点钱。如果这样问话要两天时间,花钱用一天就够了。”

    “花钱买的消息最不可靠。”卢景道:“用一天时间买来的消息,只怕要用五天时间来分出其中的真假。更要紧的是,你花钱去买消息,只会让人凭空生出疑心。让你去当杀手,只怕第一铺生意就把命搭进去。”

    程宗扬摸着下巴道:“好像有点道理……五哥,你再教我几招。”

    卢景也不藏私,“想从别人口中套出话来,无非是四招:胁之以威,诱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胁利诱乃是下着,切忌轻用。用时先要看人,汉国民风悍勇,威武不能屈者大有人在。贸然相逼,只会弄巧成拙。”

    “比如方才那位店主,自己有家有业,又是做着迎来送往的生意,轻易不会与人结仇,如此便有了三分。县官不如现管,我扮做游徼,进门厉喝,看清那店主畏惧隶役的威风,这便有了五分。但此时若是一味用强,只会落了下乘,因此我放出口风,说是查旁处的案子。听到事不关己,那店主失了戒心,这便有了八分。我再略微一吓,店主塞钱过来,知道他胆气已丧,这才有了十分。到此时你再问他,必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程宗扬听得佩服不已,单是一个逼问就有这麽多学问,卢五哥的巨寇世家真不是白来。

    “那店主说了什麽?”

    “他说初九夜间打烊时,见到一行车马路过。是什麽人他没看出来,但看到车上打着旗。”

    程宗扬精神一振,“旗上是什麽字号?”

    “店主不识字。”

    程宗扬一阵郁闷,六朝除了宋国还好一些,其他几国的识字率能到百分之十就烧高香了。

    卢景停顿了一下,“……但他记得旗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方框。”

    “回?不对!吕!”程宗扬立刻反应过来。

    “对。小的在上面,大的下面,中间还条小尾巴。”

    虽然是一条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线索,却是整个事件的拼图上至关重要的一环——看来卢五哥没有猜错,那个颖阳侯的门客也没有说谎,初九那天晚上,颖阳侯吕不疑确实路过了上汤。

    能从不知情的店主口中得到这条线索,已经是意外之喜,程宗扬笑道:“对那位卖饼的妇人,五哥用的就是动之以情了。”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大嫂你去威逼利诱,没半点用处。动之以情,对症下药才是上策。况且这两个人也不是随便选的,”卢景道:“那店主的客栈在巷口,来往的车马行人都要从门前经过,卖饼的摊肆也是如此。问过这两处,上汤的线索也就查了大半。”

    “我看你跟大嫂没说多久,难道几句话就打听清楚了?”

    卢景道:“急什麽?还不到问的时候。”

    两人一边说,一边啃着饼子走到镇外。绕过树林,远远看到一片黑乎乎的火场。

    整间客栈被烧成白地,只能看出客栈的位置离镇子颇远,紧邻着大路,原本的房舍已经看不出痕迹,院内铺满灰烬。

    虽然隔了两天,火场仍弥漫着呛人的恶臭,让程宗扬不由掩住鼻子。卢景却视若无睹,他在火场中走了一圈,不时蹲下来翻检,拿起一块烧裂的石头,或是几片碎瓦扫过几眼。

    屍体已经收殓过,其他东西又被一烧而空,并没有什麽有价值的线索,卢景拍了拍手,指着火场道:“大门在北边,沿路是一道土坯墙,东边是牲口棚,西侧是两间通铺,南边两间是上房,但不光是住人的。”

    “不只是住人?还有什麽?”

    卢景从灰烬中拨出一只倒扣的瓦盅,揭开来,里面是几粒被烧得发白的骨制骰子,稍微一捏,就化为碎末。

    “赌场?”

    “消遣罢了。”卢景拍了拍手,“在脚店住宿的多是穷人。像这样的通铺,一夜只要十文。若不是此处紧邻大路,颖阳侯未必会路过。”

    程宗扬指着角落里气味最呛人的一片,“那是什麽地方?臭得要死。”

    “溷厕。”

    “厕所?厕所里面怎麽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跟烧焦的肉一样呢?”

    “那是猪。”

    “有古怪!”程宗扬叫道:“猪怎麽跑厕所里面了?”

    卢景翻了翻白眼,“溷字里面就有豕。”

    “猪圈跟厕所在一块?我干!”

    粪坑加上烧死的猪,难怪这地方会臭得可怕。

    卢景对他的震惊嗤之以鼻,“少见多怪。”

    程宗扬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捂着鼻子道:“一点头绪都没有。只知道八月初九和长兴脚店,眼下连店舖都烧光了,还怎麽找?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啊。”

    卢景道:“到时候了。”

    “什麽时候?”

    “问话。”

    …………………………………………………………………………………

    年轻人失魂落魄地回来,脸色又青又黄。

    烙饼的妇人忍不住道:“找到了吗?”

    年轻人摇了摇头,踉跄着走开,忽然停住脚步,低声道:“敢问大姐,脚店前几日可有客人?”

    “孙老头的脚店离镇子远,还隔着树林,平常有人进出镇上也看不到。”

    “脚店平常住的都是什麽人?”

    “那我们可说不准。”妇人道:“孙老头脾气古怪,平日里跟镇上的人也不来往,要不怎麽会一个人把脚店盖到镇子外面?话说回来,他脾气虽然古怪,人却不坏,没想到遇上这等祸事……”那妇人絮絮叨叨说了半晌,见他神情越来越惨淡,不由叹了口气,“什麽时候的事?”

    “初八……不对,是初九夜间。”年轻人道:“那些脚夫走的时候已经是晌午,到镇上多半是半夜。”

    妇人想了半晌,“那天晚上我们家狗子跑出去玩耍,饭都凉了还没回来。我让他爹去找,他爹不肯,我跟他爹还吵了一架。我出来找狗子,好像看到有人出了镇子,往孙老头的店里去……”

    年轻人连忙道:“是不是个老汉?”

    妇人摇了摇头,“不是。是个书生。我看见他找了几家客栈,都住满了人,只好又折回去。”

    “大姐可记得他什麽模样吗?”

    “天都黑了,哪里看得清楚?倒是背了五张琴和一只木桶,古古怪怪的。”

    …………………………………………………………………………………

    马车一路颠簸,赶回洛都。程宗扬道:“还有一个可能,万一那书生是从洛都离开的呢?现在说不定都已经出了汉国了。”

    卢景道:“那书生一路上找了几家客栈,又折返回去。长兴脚店在上汤最西端,他若是从洛都出来,若是由东往西问过来,用不着折返。因此只会是从西往东,往洛都方向走。他先遇见长兴脚店,觉得不满意,又往镇上找。但镇上的客栈都已住满,只得折返回去。这才合情合理。”

    程宗扬点点头,“有道理——那你准备怎麽找?去太学把三万学子的名单要过来,一个一个问?”

    洛都人口超过百万,单一个太学就有三万来自各地的学子,整个洛都所有书院加起来,游学的士子不下五万。想从其中找出一个外地来的书生,比大海捞针还要难些,更像是从一堆洛都梗米中挑出一粒上汤种植的米粒来。

    卢景敲了敲车厢,“去槐市。”

    蒋安世应了一声,驱车驶入广阳门。

    “那书生徒步赶往洛都,家计想必平常,一次背着五张琴,就是送人也用不了这麽多,只会是用来贩卖。”

    “那我们该去洛都九市啊?”

    “洛都的学子贩卖货物只在槐市。”

    程宗扬翻出自己的纸条,“槐市?没有啊?”

    卢景道:“槐市不在九市之列,每逢朔望,各地的学子都会云集在太学附近的槐林之中,售卖自己从本郡带来的各色物品,尤其以乐器、土产为多。那书生既然带着琴来贩卖,那只木桶里装得多半是蜂蜜。”

    程宗扬抬杠道:“为什麽不能是油?是酒呢?”

    “一桶蜜能换五桶油十桶酒。换你背哪个?”

    程宗扬摸了摸鼻子,然後道:“你刚不是说槐市朔望才开吗?今天还不到十五呢。”

    “那书生也没赶上初一。少不得来看看运气。”

    一个时辰之後,马车驶出洛都城南的开阳门,来到一条僻静的大路上。片刻後,马车停下,程宗扬透过车门的细竹帘,看到周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路边竖着一块半人高的下马石,禁止车马驶入。

    卢景手脚麻利地换了件旧衣服,青布的衫子,袖口满是油迹,再加上唇边黏的两撇小胡子,活脱脱就像个走街串巷的小贩。

    程宗扬笑道:“五哥,你这衣服真够省的,自从做好就没洗过吧?”

    “总换新衣才惹人生疑呢。来吧!”卢景跳下马车,往林中走去。

    林中全是树龄超过百年的老槐,遮天蔽日,虽然是中午,也不觉炎热。由於不是开集的时候,林中行人寥寥无几,但还有几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槐下碰碰运气。比起其他市集,太学的槐市要安静得多。那些学子在槐下铺开草蓆,摆着自己的货物。他们摊位上摆的物品都不多,但货色全无重复,充满地方特色。有些还鼓琴弄瑟,自得其乐,硬是把一个市集弄得像博览会一样雅致起来。

    琴声悠悠传来,林中愈发显得幽静。忽然一个声音唐突地打破宁静,“便是你!上次卖我桂枝蜜竟然掺假!”

    学子们都皱起眉,往那个恶客望去。

    一个满袖油迹的小贩拉住一名学子的袖口,气势汹汹地叫嚷道:“且还我钱来!”

    那学子面前摆着两张琴,被他拉住袖口,挑起眉头道:“荒唐!我何曾卖过桂枝蜜!”

    “怎底不是你!前日我来,便在此地,那日你席上还摆着一只木桶!若是认错人,便抉了我这对眸子去!”

    学子怒道:“胡说什麽!我哪里摆过木桶?”

    汉国民风悍勇,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不在少数,好歹槐市都是学子——太学就在旁边,那学子虽然恼怒,总算没有动手。这些学子也颇具侠义之风,见两人争吵,便有人道:“且放手!你定是认错人了。本人可以作证,这位仁兄从未卖过桂枝蜜。”

    周围学子纷纷道:“我也可以作证。这位兄台昨日才在此设摊。”

    小贩先怯了几分,强撑着道:“你们定是串通一气欺瞒我的!那日他席上摆着五张琴,一只桶!哪里会认错!”

    “我等太学诸生从不妄言!”那名仗义执言的学子扬声道:“诸友!谁知是哪位学弟前日在此售琴贩蜜?”

    学子们纷纷摇头,“我太学未有其人。”

    过了一会儿,远处有人道:“可是席上摆着一只木桶的?前日云台书院有一位学弟倒是摆了几张琴,一只木桶,但桶中非是蜂蜜,乃是上好的乾枣。”

    “就是用来蜜渍的乾枣!”小贩叫道:“他姓甚名谁?何方人氏?”

    槐市的学子行事端正,而且有士子的身份在,也不怕一个小贩闹事,那人当即说道:“上谷郁奉文。如今正在云台书院求学。”

    …………………………………………………………………………………

    云台书院距太学不远,规模小了许多,只有数百学子。学舍虽然略显狭小,但窗明几净,青石铺成的院中,连一根杂草都没有。

    郁奉文刚把背来的五张七弦琴和乾枣换成钱铢,但还去欠债,所余也不剩多少。洛都居,大不易,单靠这点钱,只怕两个月後又要借债。他摸了摸腰间的玉佩,犹豫是不是要把它也换成钱铢。

    一个英挺的文士举步进来,笑道:“奉文兄!果然是在此地!”

    “原来是郑兄。”郁奉文揖手向郑子卿施了一礼。郑子卿是河间人,虽然刚到云台书院,但为人豪迈,两人一见如故,食则同席,寝则同室,颇有相见恨晚之感。

    “不知郑兄找小弟何事?”

    郑子卿笑道:“不是我找你,是这位鲁先生。”

    郁奉文抬眼看去,只见那位鲁先生年过四旬,面上颇有风霜之色,但意态豪雄,非是凡俗之士。

    鲁先生拱手道:“久仰郁先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郁奉文连忙还礼,讶然道:“不知先生何以得知在下?”

    鲁先生哈哈一笑,招呼身後的年轻人过来,“这是舍侄。听舍侄说郁先生文理俱佳,才华出众,今日特来拜会。”

    郁奉文拱手道:“鲁兄。”

    程宗扬暗道还真是巧,居然遇到姓郑的书生,一边也拱了拱手,“郁兄。”

    两人还没开始寒暄,就被鲁先生打断,“叙旧的话往後再说不迟。不瞒郁先生说,鲁某虽然做的斯文生意,但跟斯文二字不沾边,我有话直说,你别嫌老鲁是个粗人。”

    “先生请说。”

    “鲁某开的是间书肆,如今有笔生意……哎呀,郑先生,你也坐!”

    郑子卿连忙道:“你们谈,郑某先回避片刻。”

    “哪里用回避!我找郁先生谈点生意!”

    鲁先生越这样说,郑子卿越不好待下去,向几人告了声罪,辞出门去。

    鲁先生摸着大腿道:“郑先生这就见外了!郁先生,我直说啊。我那书肆从宋国运来几部书,都是经史大着。想找几个人帮忙抄写,不知郁先生可否愿意帮忙?放心!润笔绝不会亏待先生。”

    郁奉文犹如喜从天降,连忙道:“自无不可。”

    那位鲁先生甚是大方,三言两语谈好薪金,比郁奉文设想的要多了一倍。双方谈定明日开始抄写,鲁先生解了燃眉之急,大喜过望,不由分说要请郁奉文喝一杯,郁奉文推托不得,只得一同出门。

    第四章

    三人在书院附近的酒肆找了处雅舍,分别离座,接着便开始推杯换盏。郁奉文像做梦一样,半个时辰前自己还为衣食发愁,谁知天上竟然掉了馅饼,还落在自己头上,这次要抄的书卷轶浩繁,俸金也颇为不菲,如果能全抄下来,不但自己衣食无忧,还能得一笔积蓄。这位鲁先生如此大方,想必也不难相处。

    郁奉文酒到杯乾,不多时便已醉倒。旁边两人对视一眼,鲁先生道:“先生海量!再来一杯!”

    “乾!”郁奉文举杯饮尽,身子一滑,险些溜到桌下。

    鲁先生吃了颗蚕豆,然後道:“前几日舍侄跟郁先生见过一面,侄儿啊,是在上汤还是下汤?”

    被这家伙逮住机会占便宜,程宗扬磨着牙道:“上汤。”

    鲁先生亲切地挽住郁奉文的手腕,“是在长兴脚店,对不对?”

    郁奉文整个人都是晕的,闻言只胡乱点了点头。

    “郁先生在长兴脚店遇到什麽人了?”

    “长兴脚店……人……嗯?”

    鲁先生慢慢道:“上汤的长兴脚店。”

    郁奉文猛地抬起头,重重呼着酒气,一张脸涨得通红。他试着抬起手,手腕却像被铁箍牢牢扣住一样。

    鲁先生若无其事地拿起酒杯,从容道:“听说店里有位高人?不知郁先生是否遇见?”

    郁奉文慌张地摇了摇头,“没有。没有。”

    程宗扬笑道:“那郁兄遇见谁了呢?”

    “没有。没有。”

    “一个人都没有?那不成了鬼店?”程宗扬温言道:“郁兄仔细想想。”

    “我……想不起来。”

    死丫头要是在这里就好了,凝美人儿也行啊。一个瞑寂术下去,保证要什麽有什麽。程宗扬都在犹豫要不要把罂粟女召来,来个色诱,随即又打消了念头。奴婢再顺从,也不是这麽用的。

    卢景笑道:“我记得店里有人赌钱,郁先生没有玩两手?”

    “你说博戏?”郁奉文略微回过颜色,“确实有几个人在店里博戏,只是郁某囊中羞涩,未曾参与。”

    “赌钱是谁?”

    郁奉文喷了口酒气,摇头道:“不认得。”

    “什麽样子的?”

    “都是些粗鲁无文之辈……”郁奉文使劲想了想,“我旁边铺上有个拳师,说要回乡成亲……好大一只虎头……”

    “什麽虎头?”

    “肩上……”

    “他是哪里人?”

    郁奉文打着酒嗝道:“不……不知道。”

    卢景道:“店里的客人多不多?”

    “都……都住满了……”

    程宗扬道:“有没有一个看着特有学问的老头?”

    “老者……嘿嘿……”郁奉文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然後又哭出声来,“我没有……我没有……”

    卢景急忙问道:“那个拳师去了哪里?”

    郁奉文已经醉倒过去。

    …………………………………………………………………………………

    卢景用左手写下,“云台书院郁奉文。”然後把纸条卷起,塞入系在鸽足下的铜管里,抬手放飞。

    姓唐的中年人办事极为稳妥,双方约定之後,天不亮就送来一笼信鸽,足有十五六只,供联络之用。

    程宗扬道:“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可惜喝得烂醉,连店里有多少人都说不清楚。”

    “十二个人。”卢景道:“两间通铺能住八个人,两间上房能住四个人。住满就是十二名客人。”

    程宗扬见过脚店的通铺,就是在墙加砌一条土炕,八个人倒是能睡下,但大热天挤在一处,滋味想必不好受。

    “很好。我们现在知道有郁奉文、有一个要成亲的拳师——剩下十个人,连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接下来怎麽办?”

    卢景捻着黏在唇上的胡须道:“只有那个拳师了。”

    “怎麽找?他是哪里人,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什麽时候成亲?一点线索都没有啊。”

    “不试试怎麽知道?”卢景说着换了衣物。

    “五哥,这会儿都宵禁了,你去哪儿?”

    卢景边走边道:“那拳师既然是回乡成亲,有九成可能是从洛都离开的。四天前在上汤,就是走得慢些,现在也过了函谷关。运气不好的话,他已经到了秦国了。不能耽误,连夜去找。”

    “去哪儿找?”

    “武馆。”

    “要是遇上查宵禁的呢?”

    卢景怪眼一翻,“当然是你掏钱了。”

    鸽子飞出乐津里,在洛都的夜空下盘旋片刻,然後穿过楼阁林立的南宫,气势恢弘的北宫,越过矗立的汉阙和望楼,往城北苍翠葱茏的邙山飞去。

    邙山脚下,绿树环绕间,一池碧水在月光下荡漾着清波。池中的荷花已经凋谢,碧绿的荷叶覆盖在水面上,叶上蹲着一只青蛙,不时发出鼓鸣。一个中年男子坐在池旁,手里拿着一杆钓竿,在月色婆娑的树影下静静垂钓。

    唐季臣拿着一张纸条匆匆走来,“禀侯爷,已经找到一个。”

    吕不疑望着鱼丝,抬起衣袖,猛地一挥,唐季臣闭上嘴,躬身施了一礼,悄悄退下。

    “云台书院,郁奉文。”唐季臣对一名黑衣人道:“去吧。”

    “诺。”黑衣人低沉地应了一声,转身离开。

    唐季臣不放心地嘱咐道:“做乾净些!”

    黑衣人没有作声,身形一闪,消失在夜色间。

    “我没有!我没有!没有……”

    郁奉文惊醒过来,眼前黑沉沉一片,正是半夜时分。想起刚才的梦境,他不由得咽了口吐沫,只觉得口乾舌燥,喉咙像要冒火一样。他挣扎着摸住书案,想爬起身,却踢翻了榻边的铜盆。

    郑子卿闻声惊醒,“郁兄,你醒了?”

    “水……”

    郑子卿道:“我去打水!你别动。”

    郑子卿拿起门後的瓦罐,往後院的井栏处汲水。

    比起前些天的酷暑,如今的夜间已经凉爽了许多,但学院的宿舍地方狭窄,一扇小窗也透不了多少风,睡到半夜,身上已经出了不少汗。郑少卿索性脱下褂子,先打了桶水冲了冲身上的汗意,然後重新打了净水汲入罐中。

    郑子卿刚离开井栏,忽然看到火光一跃,接着火焰升起,吞没了一间房舍。郑子卿怔了片刻,才意识到是自己的宿舍失了火。他捧起瓦罐拚命往宿舍奔去,一股火浪从大开的房门中喷出,险些把他也卷入其中。

    “郁兄!”郑子卿举起盛满水的瓦罐,往火舌上砸去。“光”的一声,瓦罐碎裂,清水四溢。火焰微微一顿,然後更凶猛地肆虐起来。

    …………………………………………………………………………………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雄威武馆守门的拳师打开门上的小窗,举着油灯看了一眼。

    外面是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厮,他抱着一个青布包裹,满脸焦急。

    拳师暗自戒备,沉声道:“何事?”

    小厮道:“大叔,行行好,我找馆里一位拳师。”

    “找谁?什麽事?”

    “我是范家衣铺的,五天前馆里有位大叔到小店订了一套衣裳,说是回乡成亲,让我们快些做。谁知店里的裁缝生了急病,耽搁了几日,小的怕误了事,一做好就连夜送来。”

    拳师皱了皱眉,“你记错了。我们馆里没有拳师成亲。”说着“呯”的关上小窗。

    “第五家了。”程宗扬道:“看来咱们运气不怎麽好。”

    卢景翻着白眼道:“你小子要能帮着跑跑,这会儿就十家了。”

    程宗扬苦笑道:“五哥,不是我不想替你跑,实在是没有五哥你这装嫩的功夫。五哥,你是怎麽弄的?皱纹一抹,嗓子一捏,活脱脱就是个十五六岁的俊俏小後生。那些拳师都是会家子,竟然没一个看出破绽的。”

    “三更半夜谁能看那麽仔细?”卢景道:“易容只是小术,要紧的是说话的口气,走路的姿势,只要做得到位,不用看脸就能让别人知道你是什麽身份。”

    “那我可学不来。”程宗扬很有自知之明,“幸好武馆大都聚在城南,要不然来回赶路,三天都找不完。”

    “来吧,第六家。”

    “求大叔帮帮忙,”小厮哀求道:“要是误了客人的事,小的回去少不得要吃挂落。”

    “你弄错了。”

    虽然是碰运气,程宗扬心里还是禁不住一沉。如果城南的武馆都找不到,那个拳师很可能根本就不是洛都武馆的,唯一的线索到这里也中断了。

    拳师不耐烦地说道:“老杜四天前就回去了,你现在做好衣服有个屁用。”

    程宗扬一阵狂喜。小厮的声音没有半点波动,仍是一副焦急的样子,“大叔大叔,杜师傅家在何处?”

    大门“光”的关上,拳师的声音从门缝间飘来,“石崤!”

    …………………………………………………………………………………

    石崤位於崤山,自函谷关以东,山势一脉相连,一直延伸到洛都之北,便是埋葬了无数帝王将相的北邙山。

    卢景与程宗扬连夜出城,赶到石崤已经是午後,在村上一问,很容易就打听到正在筹办亲事的杜家。

    杜家的宅子粉刷一新,院中张灯结彩,不断有客人前来贺喜,送上礼物。忽然专门请来写礼单的老儒提高声音,“颖川彭辰,贺金万钱!”

    杜怀一整日迎来送往,忙得满身是汗,这会儿刚脱了衣衫,在屋里擦洗,闻言一怔,随手拿了件短褂,匆忙迎出,他只是个平平常常的拳师,所在的武馆也平平常常,来往的亲朋好友礼金无非是几十钱,上百钱,超过一千铜铢的绝对凤毛麟角。这位颖川彭辰,听起来陌生得紧,不知是何来历,竟然一掷万钱。

    见到杜怀时,程宗扬才知道拳师口中的“老杜”为什麽刚刚成亲。杜怀年纪已经过了三十,按汉国通常的婚龄,儿子都该十三四岁了。他身材魁梧,一身肌肉显然是常年苦练过的,只是渺了一目,右眼留一个巨大的伤口,看上去狰狞可怖。

    那位彭辰身材不高,但满身精悍之气,一看就是走南闯北的老江湖,他快步走来,远远便笑道:“杜兄弟!恭喜恭喜!”

    杜怀拱手道:“杜某不知彭兄远来,未及更衣,尚请见谅。”

    彭辰笑道:“当日在武馆匆匆而别,未能与杜兄弟告辞,昨日在洛都见到陆兄弟,才知道杜兄弟大喜之日将近,今日特来道贺!”

    杜怀丝毫想不起自己曾经见过此人,只打着哈哈道:“彭兄客气了,快请里面坐!”

    到房中分宾主坐下,杜怀才道:“这位是?”

    “彭某的伴当,程兄弟。”

    “哦,哦。”杜怀连连点头,那只独目却惊疑不定。

    彭辰利落地一卷袖子,“明人不说暗话。我和程兄弟如今都在颖川薛大侠手下做事。”

    杜怀顿时改容相向,颖川薛豪的名声,可谓是如雷灌耳,即使他受伤後和江湖人打交道不多,也听说薛豪的侠义之名。

    杜怀拍着胸膛道:“两位有什麽事尽管吩咐!皱一皱眉头,我杜怀算不得好汉!”

    “好汉子!”彭辰赞了一声,毫不掩饰地说道:“敢问杜兄,初九晚间,是否在上汤的长兴脚店落脚。”

    杜怀脸色微微一变,停了一下才道:“确有此事。”

    “不知杜兄在店中见过什麽人?”

    杜怀谨慎地说道:“杜某当日到店中天色已晚,吃了些乾粮便倒头大睡,委实不记得见过什麽人。”

    “有位书生——杜兄可还记得?”

    “哦,有的有的。那书生背了只木桶,说是家乡的乾枣,要到洛都贩卖。还有几张琴。”

    彭辰双目紧紧盯着他,沉声道:“不瞒杜兄说,那书生是某人的仇家,有人求到薛大侠面前,请薛大侠帮忙。杜兄若能如实相告,不仅我彭辰,连薛大侠也领了杜兄弟这份情义。”

    “彭兄弟放心!只要杜某知道的,自当相告。”

    “敢问杜兄,那书生身边可有人同行?”

    杜怀想了半晌,然後摇了摇头,“那书生孤身上路,并未看到有人同行。”

    “杜兄还记得有谁?若能相告一二,彭某感激不尽。”

    “别的……”杜怀沉吟起来。

    程宗扬在旁提醒道:“是不是有一个老头?”

    “老头?有!”杜怀想了起来。

    “他是不是姓严?”

    “姓严?”杜怀摇头道:“我不知道。”

    程宗扬笑道:“想来杜兄是拳师,对教书先生没什麽兴趣。”

    “教书先生?”杜怀大摇其头,“是个拉琴的。对了,还有个女人。”

    “女人?”彭辰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讶色。

    杜怀道:“那个拉琴的老头过来讨钱,被她旁边的男人踢了一跟头,连琴都摔坏了,若不是一个疤脸少年扶住,只怕要摔个半死。”

    “那女人是哪里的?镇上的吗?”

    杜怀抓了抓脑袋,“这我可不知道了。”

    彭辰换了话题,“店里住了多少人,杜兄还记得吗?”

    “住满了。”杜怀说道:“我到的晚,只剩了通铺。”

    “那女人住的上房?”

    “反正她没在通铺,”杜怀嘿嘿一笑,“多半住的上房,好接客。”

    “是妓女?”

    杜怀道:“那女人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哪儿有女人住脚店的?”

    “只有一个女人?”

    杜怀肯定地说道:“住店的就她一个。”

    “你说她还跟着一个男人?”

    杜怀迟疑了一下,“我记不清了。”

    彭辰站起身,“打扰了。杜兄弟他日若是路过颖川,薛大侠一定亲自出面道谢。”

    杜怀咧开嘴,“客气!客气!哎,明日便是婚宴,今晚我和彭兄弟、程兄弟好好喝一场!”

    彭辰笑道:“我等还要回去禀告薛大侠,改日再来打搅,告辞!”

    …………………………………………………………………………………

    “姓杜的没说实话啊。”程宗扬道:“我瞧着他说的不尽不实,像是藏着什麽不肯说出来。”

    卢景也有同感,说道:“能问出这些已经不错了。再问下去,他起了戒心反而不妙。”

    “往好里说呢,至少我们现在知道这十二人里面,有一个女人,其余十一个都是男人——是男是女总算分清楚了。”

    “还有一个老人,一个少年。”

    “郁奉文、杜怀,还有妓女和至少一个嫖客。加上拉琴的老人,脸上有疤的少年。”程宗扬抚掌道:“不错不错,已经有一半了!”

    相比於刚刚接手此事时的一片空白,如今的收获已经远远超乎自己的想像,可寻找的难度没有丝毫降低,反而更显得棘手。

    马车上带着鸽笼,卢景用炭条写下“石崤杜怀”,然後把纸条卷好,塞进鸽足下系的铜管中,抬手放飞。

    昨日接到飞鸽传书,颖阳侯那位门客连夜送来五百金铢,包括找到郁奉文的余款二百金铢,还有预付下一个人的三百金铢。两日工夫,就拿到了八百金铢,这生意着实做的。不过程宗扬也明白,如果换成自己,恐怕最初的三百金铢这会儿就该原样奉还了。

    卢景看着鸽子飞走的方向,摸着下巴道:“在邙山啊。”

    时间紧迫,两人没有在石崤停留,问完话便赶返洛都。

    程宗扬道:“卢五哥,你不会是要把洛都的青楼都找一遍吧?”

    卢景摸出一把蚕豆,蹲在车厢的角落里慢慢吃着,半晌没有言语。最後他拍了拍手,对车外道:“到上汤停一下。”

    驾车的仍是蒋安世,虽然他也化了妆,用的车马也与鹏翼社无关,但毕竟跟着跑了两天,若有人留意,只怕会看出不妥。因此到了上汤,两人便让他先返回洛都,自己在镇上寻找。

    卢景扮作嫖客,来找以前相好的妓女,在上汤询问了一遭,结果没有得到任何线索。只打听出孙老头老实怕事,从不敢沾惹麻烦,店里即便有女子,也只会是路过的,至於是什麽来历,就无从知晓了。

    天色已晚,折腾了两天卢景却毫无倦色,他赶到长兴脚店,在满是灰烬的火场里踱着步。

    “一间上房住的是妓女和一名嫖客。郁奉文、杜怀、拉琴的老头睡的通铺,如果疤脸的少年单独住一间上房,那麽就是十一个人,通铺还有五个人。”

    “脚夫!”程宗扬道:“既然是脚店,住的肯定是脚夫。”

    卢景点了点头,“不错。”

    “那我们去找脚夫啊。”

    “洛都九市——单是有名号的就有九个,其余还有金市、直市、槐市……在市中谋生的脚夫不下万人,想找几个脚夫,那才是大海捞针一样。”

    程宗扬吓了一跳,“这麽多?”

    之所以能在槐市找到郁奉文,好歹是因为得知他背了五张琴,又是远来的书生,很可能会到槐市贩卖,这些脚夫可全无线索。

    两人静默下来,卢景白眼望天,像入定一样想着什麽。程宗扬在烧焦的火场中漫无目的地看来看去,试图找到什麽有价值的线索。线索到这里似乎已经彻底中断,但程宗扬实在是不甘心。如果一开始就什麽都找不到也就罢了,可已经知道有一名妓女当日曾经在这里停留,却无从入手,那种感觉简直糟透了。

    “虎头!”卢景双眼忽然一翻,从口中吐出两个字。

    程宗扬一脸愕然。

    “那书生说起要成亲的拳师,又提到肩上好大一个虎头,我原以为说的一个人,”卢景飞快地说道:“但杜怀肩上分明没有虎头!郁奉文提到的是当时在场的另外一个人,一个在堂上赌钱的,肩上刺着虎头的汉子!”

    程宗扬道:“是洛都的游侠豪士?”

    “不!肩刺猛虎,在脚店博戏,九成是当地的地痞!”

    卢景再去镇上打听,很快得到消息,邻近的下汤有个绰号坐地虎的地痞,时常到镇上来往,他肩上便刺着一只虎头!

    “柳暗花明又一村啊!”程宗扬摩拳擦掌,“揪他出来!郁书生和杜拳师不好下手,一个地痞有什麽客气的?他要不肯说,直接往死里打!”

    卢景也不是什麽圣人君子,毫不含糊地说道:“先礼後兵!”

    …………………………………………………………………………………

    一条粗壮的汉子席地而坐,他光着膀子,胸口黑乎乎一片巴掌大的护心毛,捧着一只油腻的猪肩啃得不亦乐乎,在他肩头,一只刺青的虎头随着肌肉的动作不住晃动,彷佛在发出低沉的吼叫。

    坐地虎模样虽然凶恶,却不难打发,卢景找到他时,这位坐地虎刚在赌场上输得乾乾净净,见着两人带的酒肉,就像饿狼一般,接过来便吃。只是坐地虎开口便给了两人兜头一桶凉水,“初九那天?没有!我没在孙老头的脚店过夜!”

    坐地虎拿起酒碗仰脖猛灌几口,抹着嘴巴道:“我那天是到孙老头的脚店去过。不过赌了几把便走了。”

    那个自称刘四的瘦削汉子给他斟了碗酒,笑道:“虎哥别逗我了。有赌钱的地方,虎哥还会舍得走?”

    坐地虎瞪了他一眼,“我骗你作甚?那晚有贵人来,占了上堂。店里又都住满了,我不走难道在院子里蹲一夜?”

    有贵人来?不对啊!程宗扬心里叫道:颖阳侯不是说自己是路过时听到有人说话,根本没进院子吗?怎麽坐地虎说有贵人进来,连上堂都占了?

    刘四笑道:“哪里来的贵人连虎哥的面子都不给?是富平侯家,还是朝中哪位大将军大司马?”

    “我说不准。不过气派大着呢,”坐地虎狠狠啃了口肉,含糊说道:“别的不说,就那辆车,随便掰下来一块,够你吃一两年的。”

    刘四惊愕地说道:“既然是这等贵人,为何会去孙老头的脚店?”

    “我哪里晓得?”坐地虎道:“那些护卫都凶恶得很,一进来就把不相干的人都赶了出去。”

    刘四不着边际地说笑几句,然後转过话题,“别人不知晓,我刘四可清楚,不管上汤还是下汤,能跟虎哥赌艺相提并论的,不超过一只手!不知道那天是哪位好汉有胆子敢跟虎哥赌钱?”

    “啥好汉?”坐地虎不屑地说道:“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虎爷随随便便就赢了他几百钱。要不是有人来,非把他赢乾净不可!”

    “吃软饭的小白脸?怎麽会住脚店呢?”

    “谁知道呢?”

    “那小白脸是哪里人?”

    “不晓得。”

    刘四又帮他斟满酒,笑嘻嘻道:“那小子倒是走运,若再赌下去,说不定连老婆都输给虎哥了。”

    坐地虎啐了一口,“哪里是老婆?是那小白脸带来的姘头。以为打扮成良家虎爷会看不出来?不就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小贱人?”

    那刘四来了兴趣,欠过身道:“难道是青楼的粉头?”

    “指定错不了。”坐地虎道:“那小贱人光脚穿着木屐,拿着条绣花帕子,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绣的什麽花?”

    “虎爷哪儿认识什麽花啊?那小贱人一直闹着要回去,让虎爷赌钱都赌不安生。”

    “回哪里?”

    “不知道。”

    “当日店里有多少客人?”

    “这谁知道?”

    “後来呢?”

    “後来我哪儿知道?”

    “刚才说虎爷被他们请出去?”

    “哦,你说那个——後来那些护卫就把我赶出去,关了大门。”

    “为什麽关大门?”

    “这我咋知道?”

    程宗扬听出来了,坐地虎不是推拖,实在是一问三不知。像他那样的赌棍,一进赌场,眼里就只有滴溜溜乱转的骰子,耳里就只有骰子落盅的脆响,旁的半点都不放在心上,比郁奉文还不如,白费了两人花钱买来的酒食。

    从坐地虎住处出来,程宗扬一肚子郁闷,“什麽坐地虎?简直又聋又瞎。”

    卢景抹了抹黏在唇上的小胡子,“他如果没说错,那女子就在镇上。”

    “为什麽?”

    “当时已经入夜,可那女子‘一直闹着要回去’——若非住在近处,哪里能回去?”

    “那女子是镇上的妓女?”

    “若是镇上的妓女,哪里要到脚店住宿?”

    “可她住在镇上,又怎麽不是镇上的妓女?”

    “只有一种可能——那女子并非妓女,而是游女。”

    妓女与游女仅一字之差,做的生意也大致相同,却是两种不同的身份。妓女有官妓、私妓,共同点是都没有人身自由。游女则是无拘无束,打个比方,更像是干的援助交际。

    第五章

    折腾一圈,回到上汤已经是半夜。按照程宗扬的经验,在六朝能够秉烛夜游的都不是穷人,一般平民夜生活基本等於零,这时辰早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卢景却表示,现在正是游女的好时候。

    “找搞援交的小妹?这事儿我在行啊!”

    程宗扬整了整衣物,从袖中摸出柄大红洒金的折扇,“刷”的打开,摆出一副玉树临风的架式,活似西门大官人。

    卢景看得直翻白眼,“你这在宋国还能蒙点事,汉国你一个男人,出门不带剑,带把花哩胡梢的扇子,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程宗扬心虚地说道:“带刀行吗?”

    “哪儿有公子哥儿带刀的?没长剑,用短剑也行。”

    程宗扬赶紧收起折扇,把珊瑚匕首拿出来,别在腰间。

    卢景眼里顿时像喷出火苗一样,怪叫道:“珊瑚铁?这麽大一块,你打算带着招摇过市?不怕人抢啊!”

    程宗扬警惕地按住匕首,“五哥,不是你想抢吧?”

    卢景一副肉包子被狗啃了的表情恨恨看了两眼,然後没好气地丢过来一把短剑,“拿着。”

    那短剑鞘上镶金嵌玉,华丽非凡,可程宗扬接到手中却发现轻飘飘的,纯粹是个样子货。拔出来一看,里面的剑身乾脆是条涂了银粉的木片。

    程宗扬牙疼似的吸着凉气,“这也太假了吧?”

    “总比你带的双刀强。有玉吗?君子佩玉,要不我再给你弄块假玉?”

    “免了!”程宗扬从衣内的腰包中掏出一对鸳鸯玉佩,系在腰间。

    卢景眼睛一亮,“好玉!哪里来的?”

    “捡的。”程宗扬没有隐瞒,顺口说了那日在伊水遇见的事。

    卢景皱了皱眉头,觉得这事透着几分蹊跷,但事不关己,也未放在心上。

    程宗扬佩剑带玉,头顶打了个英雄结,看起来颇有几分英武之气。但卢景觉得不够顺眼,在他脸上涂了层薄粉,又在眼下添了两个眼袋,弄出一副酒色过度的样子,顺便在他腮下黏了撮鼠须,这才拍了拍手,“成了。”

    程宗扬不满地说道:“给我弄气派点不行吗?”

    “你想让人记住你的模样,回头带着孩子上门认父吗?”

    程宗扬叹了口气,“那就这样吧。”他举步欲行,然後又停下来,“游女在哪儿?”

    “跟我来吧。”

    “啧啧!”程宗扬佩服地说道:“五哥,还是你门儿清。”

    卢景毫不在乎他的揶揄,“你以为我们老卢家是做什麽的?”

    两人打扮停当,卢景用一块青布裹了头,扮成苍头老仆,领着程宗扬往镇後走去。

    镇子後面是一条弯弯曲曲的陋巷,两旁土坯的矮墙风吹雨淋日晒,已经坍塌多处,里面的房舍倒还乾净,只是没有半点灯火。

    程宗扬道:“好像没人?”

    卢景抬头看了眼月色,程宗扬也随之看去,看到天际明晃晃的圆月,心头忽然一动,“今天是十五?”

    “十四。”

    “明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节啊。”

    卢景道:“汉国没多少人过中秋。倒是上巳、寒食更要紧些。”

    “汉国人不过中秋?那月饼呢?”

    “节都不过,还吃啥月饼?”

    “五哥,你这样不行啊,太没情调了。”

    “情调是啥?能当饭吃吗?”

    卢景道:“去桑林。”

    汉国民间多植桑榆,上汤也不例外,镇外就是一片桑树林。卢景凭着月下几点蛛丝马迹,像识途的老马一样领着程宗扬走了两里,一直走到桑林深处。

    林间透出几点火光,阵阵乐曲伴随着笑声不断传来。林中的空地上生着一堆篝火,周围聚集着数十名男女。有的正在博戏,有的持笙吹奏,有的唱着下里巴人的歌谣,还有些男女在篝火旁欢笑起舞。人群中颇有几个俊俏的少年,击筑吹笙,眉目传情。几名女子的舞姿更是妖媚,她们脚步轻盈,犹如飞舞的白鹤柔绵徘徊,飘舞的长袖轻云般在身边缭绕,眩人眼目。

    一名女子席地而坐,身前放着一张琴,那琴长近丈许,双臂张开也只能抚到一半的长度,琴弦更是密集,足足有五十弦,每弦一柱。好在程宗扬也是在游冶台混过的,认得这正是锦瑟无端五十弦的锦瑟。

    抚瑟的女子双袖挽在臂间,露出两条雪藕般的手臂,唇角微微翘起,整个人都彷佛沉浸在音乐的旋律中。由於瑟的规格极大,长度相当於两人的身长,她弹奏时动作极为舒展,柔美的娇躯宛如一株姣丽的花枝,在锦瑟前俯仰生姿,双臂起落间,玉指在弦上飞快地弹过,流淌出成串的音符,使场中欢快的气氛愈发高涨。

    欢快的音乐已经到了尾声,忽然她指尖一划,丝弦低鸣间,曲调中多了一丝悲意。旁边一名抱筝的女子举袖弹奏起来,一时间悲凉之气遍布林间。几名男子在桑树下抱剑而坐,引吭高歌,歌声苍凉豪迈。起舞的男女已经散开,桑林中只剩下刚劲的筝音与那些男子的慷慨悲音,让人听得心头激荡,满腔热血都彷佛渐渐沸腾。

    抚瑟的女子眼波一转,望着那一主一仆两名不速之客,然後双手按在瑟上,款款起身,身姿摇曳着,袅袅走来。

    那女子走路的姿势充满难言的韵味,程宗扬还没来得及看清她的长相,视线就被她双足吸引。那女子赤着双足,脚下是一双光滑的木屐,双足雪白如霜。走动时一双足尖轻盈地点在地上,脚跟悬空,显露出纤美的脚掌,彷佛是拖着鞋子娉婷而行,身姿柔媚动人。

    那女子视线落在程宗扬腰间的玉佩上,眼睛微微一亮,轻笑道:“君子何处来也?”

    她的姿色很难说比得上惊理和罂粟女,但语音清亮缠绵,眉眼间的风情更是远远胜之。

    程宗扬乾咳一声,用事先准备好的言辞道:“鄙姓方,乃是洛都人氏。”

    女子轻笑道:“君子何事来也?”

    “我想找一个人。”

    那女子莞尔一笑,轻轻抱住手臂,翘起指尖,拖长声音道:“喔……找何人呢?”

    “昨日鄙人遇到一位故交,听说他在上汤遇到一位仙女,特意赶来此地。”

    那女子娇笑道:“客人好会说话。说吧,也许我能帮你们找到呢。”

    “五日前,初九夜间,长兴脚店。”

    程宗扬挥了挥手,後面的老仆捧出一只木匣,“鄙人愿以百金为聘。”

    那女子目光闪亮,最後还是摇了摇头,“你们来得不巧。延玉随客人去了偃师,还要半月方能回来。”说着她嫣然笑道:“延玉虽然不在,这里还有不少姊妹呢。”

    程宗扬还没来得及开口,後面的卢景咳了一声,淡淡道:“我家主人情有独锺。”

    那女子笑啐道:“老苍头,又不是要你的钱。”她转眸对程宗扬道:“我们燕赵女子从不痴缠,君子若是有意,他日可否来听我鼓瑟?”

    程宗扬笑道:“当然可以。”

    那女子转身离开,一边回头笑道:“记得莫带他来。”

    …………………………………………………………………………………

    月光在铜管光滑的表面上微微一闪,一羽灰颈的鸽子蜷起足,拍打着翅膀,飞向夜空。

    铜管的纸条上只有四个字:延玉、偃师。这也是接到委托的两天内,卢景放飞的第三只鸽子。

    “这麽早就放鸽子?”程宗扬道:“不用问话了?”

    “问话是问她有什麽线索,她在不在脚店,不用问就能确定了。”

    “坐地虎呢?”

    “他又没在店里住。”

    “一个就是五百金铢啊。换我就写上去了。”

    “砸牌子的事我可不干。”

    程宗扬道:“现在做什麽?去偃师?”

    “睡觉。”

    程宗扬抱怨道:“早说啊,我就留在桑林过夜了。”

    “那些汉子是准备半夜去盗墓,”卢景阴森森地说道:“你是想让他们挖开墓穴,把你埋进去吗?”

    “大哥,你是吓唬我的吧!”

    “大半夜坐在墓地上唱歌,你以为他们吃饱撑的?”

    程宗扬怔了片刻,然後恼道:“怎麽又是墓地?我干!”

    “升棺发财啊。这麽好的兆头,你还有牢骚?”

    “半夜聚在一起又唱又跳,准备盗墓,这风格我还是头一次见。五哥,刚才咱们遇到那些是什麽人?”

    “那些人出自燕赵之地的中山。”卢景说道:“中山土地贫瘠,偏又人口众多,民间风俗多以机巧谋食,不喜生产。男人相聚游戏,白天杀人抢劫,夜间挖坟盗墓,制作假货,私铸钱币。长得俊俏的,就去当歌舞艺人。女子鸣琴鼓瑟,游媚富贵之家——燕赵女子天下知名,不仅遍及诸侯,连宫中都不少。”

    程宗扬想起曾经读过汉代一首古诗,“燕赵多佳人,美者颜如玉”,原来自己遇到的就是这些女子,果然别有一番风流。

    时近仲秋,夜间已有了几许凉意,但卢景懒得再去客栈,随便找了处草堆往里一卧,直接天当被地当床。程宗扬见状,只好忍痛拿出蛋屋。果然卢景一见,眼睛立刻瞪圆了,怪叫道:“快收起来!”

    程宗扬以为出了什麽事,连忙收起蛋屋,“怎麽了?”

    卢景翻起白眼,竭力不去看他手里的蛋屋,一边恨恨道:“你小子满身是宝啊?跟你说,有好东西别让我们老卢家的看到!哥手痒!”

    程宗扬由衷道:“五哥,幸亏你没去太泉古阵。”

    卢景双手枕在脑後,说道:“我去过。在里面转了五天,除了几块破石头,什麽都没碰到。”

    “什麽时候?”

    “十年前。我和老四去找岳帅。”

    想起太泉古阵,程宗扬心里一阵不舒服,他没有再提这事,问道:“四哥接的什麽生意?”

    “刺杀。”卢景道:“有人出一千金铢,想要吕放的命。”

    “吕放是谁?吕家的人?”

    “不是。同姓而已。如今的洛都令。”

    “洛都的主官?四哥连他都敢杀?”

    “一千金铢呢。你想杀谁?给我一千金铢,包你满意。”

    程宗扬很想说:“你把剑玉姬杀了吧,一万金铢都行!”但也只是想想。

    闲聊几句,程宗扬忽然想起一事,“对了,五哥有没有听说过阳武侯?”

    “阳武侯?”卢景道:“从来没听说过汉国有阳武侯。别是有人蒙你吧?”

    干!程宗扬肚子里狂骂,死老头真是死性不改,一路的招摇撞骗!自己怎麽那麽傻,居然差点就信了老东西的屁话呢?

    程宗扬打了个哈哈,“睡了,睡了!”他往草窝里一躺,心里恨恨道:死老头,你要敢坑我家紫丫头,看我整不死你!

    习惯了能随身携带的蛋屋,这草窝睡着实在不舒服,程宗扬翻了个身,眼角忽然一闪,似乎有人影掠过。他把老头扔到脑後,对卢景道:“五哥,明天去偃师对吧?”

    卢景闭着眼哼了一声。

    “那我先走一步,明早在偃师见面。”

    卢景眼都不睁地冷哼道:“快滚!”

    程宗扬哈哈一笑,跃起身,冲着林中道:“卢五爷早就看见了,你还躲什麽呢?”

    一个女子现出身来,声音微颤着道:“老爷,五爷。”

    程宗扬拥住罂粟女发抖的娇躯,毫不客气地在她臀上捏了一把,笑道:“老爷已经问过,这镇子叫上汤,原来是有温泉。五哥喜欢在野地里喝风,咱们泡温泉去。”

    罂粟女紧紧攥着主人的衣角,浑身都在颤抖。昨晚主人先在城南查找各处武馆,接着又连夜赶往石崤,一直没有顾得上理会她们。由於旁边的卢景,惊理和罂粟女没有露面,只凭藉与主人之间若有若无的联系,在暗处随行。

    白天还好,可子时刚过,罂粟女就感觉到身上被纹刺过的部位像是有虫蚁爬走,传来一丝丝难忍的痒意。接着爬行变成了噬咬,彷佛无数蚊虫钻入体内,麻痒的感觉透过皮肤、肌肉、血管、骨骼……一直痒到骨髓深处。

    主人当初开玩笑的留下一条用过的汗巾,罂粟女赶紧拿出来,拚命嗅吸,谁知全无用处,身上的麻痒丝毫没有缓解。

    勉强支撑了小半个时辰,罂粟女已经几近崩溃,顾不得还有外人在旁,便现身出来。

    程宗扬说是要去温泉,可还没有走出桑林,罂奴身体就颤抖得难以自持,步履蹒跚,几乎是被程宗扬半拖半抱着行进。

    程宗扬在一棵桑树下停住脚步,把她往树下一推。

    罂粟女如蒙大赦,急忙跪在主人面前,哆嗦着双手帮主人解开衣带。她眼睛睁得大大的,脸色却一片苍白,连红唇都失去血色。好不容易解下裤子,一根硬梆梆的肉棒跃然而出。闻到那股熟悉的男性气息,使粟女整个人都焕发出光彩。她张开唇瓣,急切地将主人勃起的肉棒纳入口中,紧紧含住,从鼻孔中发出一声喜极而泣般的呻吟。

    惊理悄然现身,“周围两百步,没有人迹。”

    “很好,”程宗扬低头看着罂奴,吩咐道:“帮她把衣服脱了。”

    惊理过来跪在罂粟女身後,伸手分开她的襟领,往两边扯开,露出雪白的香肩,然後往下一扒,像剥香蕉一样将罂粟女的衣衫从肩头剥到膝下,露出里面一具白生生的肉体。

    明亮的月光下,罂粟女白滑的胴体被映得纤毫毕露,能清晰看到她白腻的肌肤上绽出一点殷红,接着是两点、三点、五点……

    殷红的刺痕连接起来,逐渐勾勒成花瓣的纹路,彷佛无数妖艳的罂粟花在她肉体上竞相盛开。鲜艳而繁丽的纹身从她纤腰两侧一路向上,延伸到乳房下方,只在身体中间留下一片白净如细瓷的肌肤。接着盛开的花朵朝两侧蔓延,在腰後相交,在腰臀间汇成一片罂粟的花海,衬着雪滑的肌肤,充满艳丽而又邪恶的美感。

    罂粟女将双臂从衣间挣出,赤条条跪在主人身前,她搂住主人的双腿,姣丽的面孔贴在主人腹下,丰挺的乳房紧紧贴在主人膝上,挺起粉颈,卖力地吞吐着阳具。她动作太过急切,粗圆的龟头硬梆梆捅入喉咙,喉中的胀痛使她眼角迸出泪花,但她仍不顾一切吞咽着,竭力吸吮着主人的气味。

    惊理一手伸到罂粟女臀下,去挑弄她的羞处。指尖传来的触感让惊理骇然失笑,“这贱婢好生淫浪。”

    程宗扬道:“什麽状况?”

    “老爷来看。”

    程宗扬“啵”的一声拔出阳具,罂粟女娇喘着,唇角垂下一缕唾液。小紫当初说的没错,罂奴的纹身禁制确实需要主人的气味才能缓解,只不过没说明是主人的性气味。

    惊理从後搂住罂粟女的腰肢,让她分开双膝,身子向後仰去。罂粟女上身後仰,双乳在胸前晃动着,不停喘息。在她分开的大腿间,一只蜜穴毫无遮掩地敞露出来,除去毛发的玉阜又光又滑,圆鼓鼓耸起,充血的阴唇朝两边分开,上方的阴蒂鼓起有指尖大小,色泽赤红,在蜜穴上微微颤动。

    自家奴婢的羞处,程宗扬自然是见过的,这时看到也有些意外,“大了这麽多?怎麽搞的?”

    惊理笑道:“让罂奴自己来说好了。”

    罂粟女娇喘道:“闻到老爷的味道……奴婢就动情了……”

    “就是充血也不会涨这麽大吧?没道理啊。倒像是里面鼓出来了一样。”说程宗扬伸手摸了摸。

    “哎呀……”罂粟女低叫一声,紧绷的身子顿时一阵乱颤,蜜穴像娇嫩的鲜花一样翕动着张开,柔腻的穴口抽动着淌出一股蜜汁。

    “老爷说得没错……是里面鼓了出来……”

    “到底怎麽回事?是你们紫妈妈用了什麽药吗?”

    “不是……”罂粟女喘道:“女子的阴珠显露在外的不过四之一,还有四之三是在体内。”

    程宗扬半信半疑,对惊理道:“还有这种事?”

    惊理在旁说道:“奴婢原本也不知晓,还是妈妈先看异样,在罂奴、蛇奴和奴婢身上试过才发现的。只是体内的部位被耻骨护住,只能在动情时感受到那里涨涨的。像罂奴这样鼓胀出来,奴婢还从未见过。”

    程宗扬好奇地捻住罂奴的花蒂,揉弄下面鼓胀的部分。罂粟女毫不避忌地浪叫着,扭动下体迎合他的揉弄,让主人尽情玩弄自己的羞处。

    程宗扬挺身挤入她体内,罂奴双手剥开下体,穴中柔腻的蜜肉紧紧包裹着肉棒,彷佛一张滑软无比的小嘴吸住棒身。

    程宗扬一边挺弄,一边捻住她的花蒂,送入一丝真气去撩拨她体内的部分。

    真气游走间,有时全无反应,有时反应强烈得像触电一样。随着他的拨弄,罂粟女身体不停战栗,反应也越来越强烈。她两眼翻白,两团丰乳在胸前来回摇动着,乳头像葡萄一样硬硬翘起。下体软腻得彷佛灌满奶油,抽送间又滑又顺。

    程宗扬左手揉弄着罂奴,右手伸到惊理裙内。惊理顺从地松开衣带,任由主人伸到自己腹下,剥开肉缝,挑住里面细小的阴珠。

    程宗扬对两女的说法十分好奇,但一上手才发现,两女体内的反应比自己想像的更复杂。由於隔着耻骨,只能从耻骨的骨缝间送入真气,从刺激的结果看,两女无论是反应的强度、时间,还是范围都不尽相同。也许是由於纹身禁制的关系,罂粟女的反应明显比惊理要高出一个级数。

    但程宗扬最大的收获并不在此,而是在两女身上双修的效率比以往都有不同程度提高。罂奴最明显,效率提高了超过一半,惊理也有三成。这个收获非同小可,如果自己双修的效率能提高一半,三个月内化解掉丹田内的异状也并非不可能,甚至很快有望突破五级,进入第六级通幽的境界。

    程宗扬还想再试,但两女不到一个时辰就相继泄尽阴精,再难以承受。最後两女并肩伏在一处,翘着屁股用後庭轮流服侍,才让主人泄了火。

    这一晚程宗扬没有再去温泉,就在桑林间席地而眠,由两女在旁服侍。吞下主人精液的罂粟女禁制已消,神情愈发娇媚,她媚眼如丝地伏在主人腿间,用香舌将主人下体一点一点清理乾净,眼中的媚意几乎能流淌下来。只可惜她阴精已经被搾取一空,至少要半个月之後才能恢复。即使平常交合,也要小心避免侵伐过甚,伤了元阴。

    晨曦透过林叶,罂粟女柔柔给主人梳着头,唇角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手上的运作温柔如水。程宗扬闭目入定,展开内视,查看自己的经络。经过一夜的双修,丹田的气轮稳固了许多,那条阴阳鱼像是融入丹田一样,变得模糊不清。

    程宗扬睁开眼睛,吩咐道:“你们去乐津里,先在阳泉暴氏的寓所落脚,休养一下。然後去金市,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铺面。”

    两女应道:“是。”

    程宗扬原本只打算到洛都走一趟,看看汉国的虚实,办完事就返回临安。但洛都的繁华让他忍不住心动,既然来了,不如先设一个铺面,看看有没有什麽生意可做,另外只有一个鹏翼社的落脚点,万一被人盯上,不免孤立无援,再设一个铺面,也好彼此照应。

    “斯四哥不喜欢说话,他如果回来,你别打扰他。”

    “奴婢知道了。”

    “去吧。”

    两女收拾了衣物,消失在林间。

    等她们走远,程宗扬高声道:“五哥!该起床了!”

    …………………………………………………………………………………

    红日初升,山路上走来一队接亲的队伍,吹吹打打,喜气洋洋。杜怀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他咧着嘴,满脸笑容,连仅剩的一只独目都笑得眯了起来,後面是新娘乘坐的牛车。

    杜怀年轻时与人斗殴,伤了一只眼睛,请来说媒的婆子,见到他这副尊容都连连推托,以至於年过三旬还未能成亲。直到今年,杜怀好不容易赚够一笔钱,开了一百多亩地,种了几百棵桑树,又找到媒人重重了许了笔好处,这才说了一桩亲事。

    结亲前杜怀便知道,女方并不是黄花闺女,而是已经结过两次亲的寡妇。女方头一个男人是个酒鬼,喝醉了居然动手打她,那女子大吵一架,随即被娘家接走,与丈夫离了婚。後来再嫁一家,不上一年丈夫就急病死了。算来那女子还不到十九,足足比自己小了一轮。

    杜怀听说对方不嫌弃自己是独眼,赶紧下了聘礼。据说女方长得甚是美貌,虽然离过婚,又死了丈夫,但汉国不讲究这些,乡间都说他占了大便宜。杜怀心里也乐开了花,唯一有些嘀咕的是,那女子嫁了两次都没有生养,不会是不能生吧?若是生一个带过来那就好了……

    正喜滋滋的胡思乱想间,忽然一声锐响掠来,杜怀抬起头,只见一枝利箭笔直射中马头,只留了半截箭羽露在外面,在马骨间“嗡嗡”颤动。

    一箭能射透健马的头骨,箭上的力道可想而知。杜怀满腔喜意都化为乌有,耳听着又一枝利箭急速射来,他大喝一声,从跪到的坐骑上跃起,一边探臂往鞍下摸去。按照武馆的规矩,长刀都挂在鞍侧,动手时随时都能拔出。然而此时伸手却摸了个空,杜怀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这才想起今日自己结亲,平日惯用的长刀是凶器,早就收了起来。

    十几匹健马前後驰出,马上的汉子面露狞色,不由分说便大开杀戒。杜怀叫道:“哪里来的好汉?在下杜怀……”

    “噗”的一声,杜怀请来吹笙的乐手被人斩掉头颅,温热的鲜血泼溅出来,溅了杜怀一身一脸。

    带血的长刀顺势劈来,杜怀竭力往旁边一滚,才勉强避开。不过片刻,十余人的迎亲队伍就被杀戮一空。杜怀也被刺穿大腿,被人按着跪倒在地。他右肩挨了一刀,整条手臂几乎被砍断,此时拖在地上,鲜血像泉水一样涌出。

    一名凶恶的大汉策马过来,挥刀一劈,牛车上鲜红的喜帘被齐齐斩下,露出里面一个俊俏的女子。

    她颤声道:“你是谁?”

    大汉一刀斩去,鲜血顿时飞溅起来。

    “嗷——”濒死的杜怀像饿狼一样嚎叫起来,“是你们!是你们!吕——”大汉长刀一挥,杜怀头颅蓦然飞起,沾满血污的面孔上,那只仅剩的独眼大睁着,充满了惊愕和恐惧。

    第六章

    偃师在洛都以东,紧邻洛水。中秋在汉国虽然只是不起眼的平常节日,但正逢望日,城中熙熙攘攘,尽是赶集的人群。

    程宗扬挤了一身的汗,用袖子扇着风道:“都挤成这样了,怎麽找?”

    “先找客栈。”

    程宗扬上下打量着卢景。

    “看什麽?”

    “我看你这回扮成什麽身份。”

    卢景把外衣翻过来,变成一身绿色的吏服,然後挑开袖口的丝线,把袖口一翻,放开来,变成公服的宽袖,接着取出一条衣带系在腰间。

    “追拿逃奴的。”

    卢景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只革囊,像模像样的系在衣带上,露出囊中的黄色绶带,又整了整头上的方巾,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的东西,折了几下,变成一顶进贤冠,戴在头顶,最後脸色一板,不多不少流露出几分官威。

    卢景拿出一支崭新的毛笔,簪在冠侧,然後递给程宗扬一顶便帽,让他扮成隶役。

    眼看着卢景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食禄二百石的低级官吏,连跟班都有了,程宗扬不由笑道:“好主意,好手段!”

    “还差了点。”

    “差什麽?”

    “狗。”卢景道:“你要带条狗就更像了。”

    程宗扬倒是见过汉国隶役带狗的,问题小贱狗被小紫带走了,即使没带走,自己也不能带条哈巴狗上街巡逻。

    程宗扬道:“凑合点吧,这模样我瞧着已经很能蒙事了。”

    程宗扬没想到自己一语成谶,这身打扮蒙事的效果不是一般的好。两人原本打算到客栈云集的区域,从头开始一家一家找,谁知找到的第一家,外面就聚着一堆人。

    看到两人过来,那些人像潮水一样朝两边分开,让出一条路,一边鼓噪道:“来了!来了!”

    什麽来了?说我们自投罗网来了吗?程宗扬心里打鼓,但这会儿已经骑虎难下,卢五哥在前面昂然而行,自己实在不好意思掉头就走,只能硬着头皮跟在後面,心里纳闷这是怎麽回事?

    刚走到客栈大门前,店中就连滚带爬扑出一个锦服胖子,他哆嗦着嘴角惨叫道:“官爷终於来了!不关小人的事啊官爷!”

    卢景摆足派头,凝声道:“慢慢说话。”

    那胖子带着哭腔道:“他们租了个小院,说好不让人打扰。谁知道……谁知道方才小厮去送餐,拍了半天门都没人应,开门进去才知道出了祸事……官爷,小人是清白的啊!”

    “住的是什麽人?”

    “一个外地的商家,还带了个妾。”

    “前面带路。”

    看到现场,程宗扬才知道自己来得还真巧,客房内一具男屍身首异处,竟然是发生了血案。难怪店主和围观的众人对两人的身份信之不疑,多半他们已经派人往县里报案,正碰上两人上门。

    县里的隶役随时会来,时间半点也耽误不得。程宗扬向卢景使了个眼色,提醒他胡诌几句,赶紧溜之大吉,免得被真正的县尉和隶役堵个正着。

    卢景心下会意,开口道:“他是什麽时候住店的?”

    “四日前。八月十一。”

    “平常与外人有何来往?”

    “没有。一直都没什麽事。也没见有人来找。”

    卢景装模作样的问着,毕竟自己是来找人的,不是来查案的,装装样子也就够了。

    “昨晚可听到有何异动?”

    “未曾。压根儿就没动静啊官爷!”

    卢景又问了几句,转身准备离开,店里的小二捧着簿册进来,店主赶紧接过来翻开,指着上面道:“这是他们落宿时留的。”

    程宗扬一眼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义阳陈凤,延玉。

    卢景半只脚已经踏上门槛,这时不动声色地停下来,接过簿册,仔细看了几眼,然後道:“本官要勘验现场,你们先出去。”

    店主一点也不肯在死了人的屋里多待,闻言赶忙出去,连院内也没敢留,还体贴的把院门关上。

    程宗扬脸色顿时垮了下来,“我干!这也太巧了吧!”

    卢景也沉下脸,确实是太巧了,两人作好了寻遍偃师的准备,谁知不费半点功夫就找到正主,更没想到找到的会是个死人。

    程宗扬百思不得其解,“怎麽就出事了呢?”

    卢景也不禁长吁短叹,“五百金铢啊,这可打了水漂了。”

    “行了五哥,咱们就先别说金铢的事了。”

    “让开。”

    卢景没有理会那具男屍,直接进了内室,入目的场景使两人都是一震。

    室内的床榻、地板、墙壁、几案……都染满鲜血。一具女屍就伏在这片血泊中。从女屍的皮肤能看出是一个少女,她浑身赤裸,娇嫩的胴体上满是可怖的伤痕,显然是饱受折磨之後被人虐杀的,她右乳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乳尖几乎是被人生生咬掉。

    程宗扬看得心惊肉跳,单看少女身上的伤痕,就能感受她死前所受的种种折磨,凶手简直是以施虐为乐的变态狂,完全是在发泄自己变态的慾望!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那少女的头颅无影无踪,只剩下无头的屍身。

    卢景在血迹上抹拭了一下,“三个时辰之前。”

    “那不是半夜吗?凶手会是什麽人?”

    卢景一边查看着屍体,一边道:“至少是三个人。她身上伤口虽多,但除了断头一刀,没有一处致命。也就是她被人砍头之前,一直是活着的。”

    程宗扬倒吸一口凉气,果然是变态狂,而且还有三个……

    少女屍身的惨状让卢景也为之皱眉,由於破坏得太过严重,除了能看出凶手是变态,而且非常变态极其变态以外,其他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线索。

    两人找遍房间,也没有找到女屍的头颅,很可能是被凶手带走。卢景双眼在室内各种物品上一一扫过,最後停在一只背囊上。

    背囊中放着几件衣物,一些散碎铜铢,还有一封没有拆开的银铢和几十枚金铢。另外有一个小包,里面有几条丝巾,还有一卷的绢帛,打开来,却是一幅仕女图。

    程宗扬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自从进入汉国,自己已经目睹不止一起凶杀,更邪门的是,这些凶杀没有一起是以劫财为目的的,难道血亲复仇在汉国这麽盛行?

    此时来不及仔细察看,卢景收起背囊,出门找到忐忑不安的店主,严肃地问了几句话,然後摘下帽侧的毛笔,给他打了个暂扣物品的收条,又解开腰间的革囊,取出里面系着黄绶的铜印,盖上印章。表示官方已经接到店主的报案,勘验过现场,然後带着暂扣的物品扬长而去。

    店中出了这样的血案,店主再无心经营,让人封了院子,满心忐忑地在店内等着,只怕惹上祸事。谁知不仅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而且还祸不单行。一刻钟後,偃师县尉接到报案,带着隶役登门而来,自然又是一番鸡飞狗跳。半个时辰之後,偃师城门外贴出告示,捉拿两名冒充官吏的杀人凶手,还附带上了两人的画像。

    偃师客栈的无头血案以飞快的速度往四方传播,却没有人知道“两名凶手”此时仍在偃师,甚至就在那家客栈隔壁。

    卢景与程宗扬没有走远,他们在背巷换过衣物,打扮成两个远来的行商,与匆忙赶来的偃师县尉擦肩而过,堂而皇之地带着背囊在旁边客栈开了间房,不动声色地住了进去。

    背囊中的物品并没有太多线索可言,几件衣物都平平常常,一张义阳官府开出的路引,证明陈凤是本地人士,年二十五,面白无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书信或者便条。

    那幅仕女图用的绢帛颇为低劣,颜料也只是松墨和朱砂。图上一个女子对镜而坐,头上梳着高髻,看不出什麽异样。

    程宗扬叹道:“我还以为找到一个线索,就能顺藤摸瓜,一路查下去。谁知道这麽麻烦,刚有点线索就断掉。”

    卢景道:“八月十一日投宿偃师,九日在上汤,如果中间没有别的缘故,这个陈凤多半是坐地虎说的小白脸。”

    陈凤的头颅被砍下,好歹还扔在室内,程宗扬也注意到那人虽然吓得面容扭曲,但脸色挺白,当得起小白脸的称呼。

    但这只是猜测,程宗扬现在正经体会到什麽叫纠结。他既希望陈凤就是那个小白脸,又希望不是。如果是的话,就意味着损失翻倍,不是五百,而是一下丢了一千金铢。一千金铢放到哪儿都不是个小数目,有颖阳侯这个冤大头肯出钱,多好的发财机会!结果好不容易找到人,却已经身首异处。一千金铢白白从手边溜走,程宗扬满心的不甘愿,可也无可奈何。

    但话说回来,如果陈凤不是那个小白脸,就意味着要找的人又多了一个,又要在大海里多捞一根针,这难度不比五百金铢轻多少。

    程宗扬满心纠结地叹了口气,“如果陈凤当日也在脚店,那已经找到了四个人,郁奉文、杜怀、陈凤和延玉。剩下只知道有一个拉琴老人和一个疤面少年。今天这麽巧,不如咱们回洛都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遇上那个拉琴的老头。”

    卢景道:“如果要回洛都,咱们早就回了,何必再留在偃师?”

    “计将安出?”

    卢景起身道:“我们去找脚夫!”

    “为什麽?你不是说不好找吗?”

    “原本不好找,但我们现在知道陈凤是个商人。”

    “你的意思是……”

    “那几名脚夫很可能是陈凤带来的。”

    “可你怎麽知道那些脚夫在哪儿?偃师吗?”

    “陈凤是义阳人,义阳最有名的出产是漆器。”卢景道:“我们先去偃师的漆店。”

    程宗扬跃起身,“那还等什麽!”

    …………………………………………………………………………………

    两天来的经历,使程宗扬对卢景信心满满,结果一直找到午後,两人才无可奈何的回来。今天的好运气似乎在上午就已经全部用尽,他们找遍了偃师所有的漆行、器皿店,甚至所有的脚行,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别说近些天去过上汤的,连卢景描述出来的陈凤,都没有人见过。

    最终卢景不得不放弃这条线索,那个陈凤虽然在偃师,却似乎根本就没有做与漆器相关的生意。

    回到客栈,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卢景蹲在蓆子上,一手拿着窝头,一手用筷子沾着水,在案上一边画一边琢磨。

    “两间上房,陈凤与延玉住了一间,郁奉文和杜怀住的是通铺。另外一间上房的客人很可能是疤面少年,也可能不是。拉琴的老头肯定住的通铺,如果这样的话,通铺还有五个人。”

    卢景啃了口窝头,“一名脚夫能挑一百二十斤,如果有五名脚夫,就是六百斤。六百斤的货物,会是什麽呢……”

    程宗扬在看那幅仕女图。自己还是头一次看到汉国的帛画,绘画是以线描为主,笔法简练明快,看得出绘者的手法十分娴熟。虽然帛上的颜料非常普通,墨汁洇在绢上,线条边缘有些模糊,但笔迹匀细流畅。上面的女子眉目秀美,颇有几分姿色。那女子对着镜子,翘起手指,唇上有一点鲜艳的红色,似乎正在涂抹胭脂。朱砂的色彩倒是很鲜艳,只是绘者上色的时候似乎有些不小心,连背面都沾了一些……背面?

    程宗扬把那幅帛画翻过来,背面有几片模糊的红色,连起来隐约能看出一只手掌的形状。

    程宗扬抬起头,尽量平静地说道:“五哥,你猜这个陈凤做的什麽生意?”

    卢景用筷子敲着几案,“义阳除了漆器,还有……”

    “朱砂!”

    卢景停下筷子,然後把剩下的半个高梁窝头一口吞下,“回洛都!”

    …………………………………………………………………………………

    义阳并不出产朱砂,但朱砂在六朝用途极广,既是功效通神的药物,也是炼丹、制符时必不可少的原料,同时也是化妆品的重要来源,还有另外一项用途,是作为漆器的颜料。

    季进前些天刚作成一笔生意,丰厚的收益让他立刻就纳了一个小妾。这会儿坐在店里,被午後的阳光一晒,整个人都昏昏欲睡,他打了个呵欠,愈发怀念自己新纳的小妾,只想赶紧回去冲个凉,抱着香喷喷的小妾好好享受一番。

    门前阴影一闪,有人进来。季进尽力堆起笑容,对客人道:“不知两位要买些什麽?”

    一名有着两层下巴,看上去肥头大耳的客人道:“丹砂。”

    季进精神一振,“客人算是来对了,本店的丹砂都是上好的辰砂!大的一块就有数斤,即使研磨到细如微尘,色彩照样深红鲜亮!”

    那客人腆着肚子道:“一斤多少钱?”

    季进道:“丹砂都是以两售卖的,一两二十钱。”

    旁边一名客人道:“哪里要二十钱?十钱就能买一大包。”

    腆着肚子的客人哈哈笑道:“兄弟头一次来洛都,有所不知,这里是直市,市中的货物都是不讲价的。”

    季进心头一喜,这胖子是外行啊!洛都的直市确实是言无二价,说多少是多少。可此地是南市,跟直市八杆子都打不着。

    胖子爽快地说道:“二十就二十!给我称些。”

    季进脸上笑开了花,“不知客人要多少丹砂?”

    那人张开手掌,“五百斤!”

    季进张大嘴巴,半晌才道:“实不相瞒,小店眼下只有一百多斤。”

    “五百斤都没有?”

    五百斤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果能卖出去,自己再纳个小妾的钱就有了。季进打起精神道:“客人若是要的话,明日就可以到货。”

    那客人十分好说话,“明日就明日!”

    另一名客人泼冷水道:“五百斤太多了,咱们又搬不动。”

    季进连忙道:“城中有专门的脚行挑运丹砂,不用两位费半点力气。”

    “还有专门的脚行?在哪里?”

    “辰记脚行,在通商里,客人一问便知!”季进生怕这笔生意飞了,赶紧把专运丹砂的辰记脚店详详细细对两人讲了一遍。

    …………………………………………………………………………………

    辰记脚行的经纪摇了摇头,“敝行从不泄漏客人的身份和委托物品,两位所请,恕难从命。”

    一身管家打扮的卢景手指敲着柜台,不耐烦地说道:“那几个脚夫弄坏了我家侯爷用来炼丹的辰砂!识相的就把那几人叫过来,听凭我家侯爷发落。若是不识相——连你的脚行也脱不了干系!”

    那经纪不愠不恼,淡淡道:“是非自有公论,若是敝行脚夫的错,敝行自当赔偿。但先生说的是六日之前,早已时过境迁。敝行自有规矩,先生要看当日出城的簿册,恕在下难以从命。”

    管家拍着柜台道:“你说是不说!”

    “恕难从命。”

    眼看两人就要说僵,程宗扬倾过身,伏在柜台上,口中说道:“我们也是府里的下人,给侯爷跑腿的。说到底,这事只是那几名脚夫的错,与贵行有什麽干系呢?你说是不是?”

    程宗扬一边说,一边微微抬起衣袖,露出几枚白亮亮的铢钱。

    经纪盯着那几枚银铢,慢慢道:“与敝行无关吗?”

    “当然没有关系。但如果找不到人,侯爷一旦发怒,那就不好说了……”程宗扬说着,把几枚银铢推到经纪衣袖下。

    经纪态度终於松动,“若是与敝行无关的话……”他抬手按住那几枚银铢,然後咳了一声,“我来看看。”

    经纪手一抹,把银铢抹入袖中,顺势拿出簿册,抬手翻开,“八月初九……在这里了。嗯,敝行是有几名脚夫去函谷关。”

    “几人?”

    “三人。”

    “客人是姓陈吗?”

    经纪板着脸,微微点了点头,口中却道:“恕难奉告。”

    程宗扬又推了枚银铢过去,“那三名脚夫眼下在行里吗?”

    经纪飞快地瞟了眼纪录,“牛老四、牛老七兄弟去伊阙挑货,十八日才能回来。石蛮子倒是没出门。”

    …………………………………………………………………………………

    一个瘦削的汉子弓着腰踏进院门,那汉子皮肤黝黑,身上穿着一件粗葛缝制的短褂,他低着头,裸露的肩膀上扛着一根磨得发亮的榆木扁担,张开的胳膊肌肉像钢丝一样一条一条隆起。肩上骨头突起的部位已经被常年累月的重担磨平,此时扁担稳稳放在上面,前後各挑着满满一桶水,为了防止桶里的水泼溅出来,水上还盖了两片荷叶。

    卢景叫了一声,“石蛮子。”

    那汉子抬起头,只见他眼窝凹陷,瞳孔是淡淡的黄色,虯曲的胡须从两腮一直连到鬓下,却是一名胡人。

    石蛮子看了两人一眼,然後默不作声走到院角,放下扁担,把两桶水倒进一口大瓮内,拿起一只水瓢舀了水,“咕咚咕咚”喝着。

    卢景与程宗扬交换了一个眼色。洛都多有胡人聚居,只是不知道这个石蛮子是被大军掳获的胡人奴隶,还是赔了本钱无法回乡的胡商,又或者是定居的胡人後裔。

    卢景冷哼一声,板着脸道:“石蛮子,你可认得我吗?”

    石蛮子喝着水,对他的话毫无反应。

    卢景厉声道:“初九那天,你是在上汤的长兴脚店吧?”

    石蛮子拿瓢的手晃了一下。

    程宗扬暗暗松了口气,他还担心石蛮子语言不通,连卢五哥说的什麽都听不懂那就麻烦了。

    卢景摆出恶狠狠的样子道:“我们是南城武馆的!那天我们武馆的杜拳师跟你都住的通铺,难道装作不认识吗?”

    石蛮子放下水瓢,垂着手一言不发。

    “杜兄弟原本回乡成亲,带了一对玉环作聘礼。谁知回去才发觉被人打碎了一只!是不是你干的?”

    石蛮子低着头,沾在胡髭上的水一滴一滴掉落下来,也没有抹拭。

    卢景放缓口气,“杜兄弟说,那天通铺有八个人,也不一定就是你弄坏的。只不过他也记不清当日在通铺的都是些什麽人,所以来问问你。杜兄弟记得那天有个书生,对不对?”

    石蛮子一动不动,没有应是,也没有说不是。

    “脚夫一共三名,你、牛老四、牛老七,对不对?”

    石蛮子默不作声。

    “剩下三个人,有一个拉琴的老头……”

    石蛮子抬起脸,用生涩而怪异的语调道:“胡……琴。是胡……琴……”

    …………………………………………………………………………………

    马车上,程宗扬悻悻道:“那蛮子竟然不会说汉话,难怪只能当脚夫呢。”

    卢景一拳擂在掌心,“原来是拉胡琴的老头,我竟然没想到!”

    “拉琴的老头——这个不是咱们早就知道了吗?”

    “是胡琴。你还记得杜怀说的吗?那老头连琴都摔坏了——”卢景沉声道:“洛都会拉胡琴的不多,能修的更少。整个洛都,只有一家店舖是做胡琴的。”

    “在什麽地方?”

    “金市!”

    两人随即赶到金市,却扑了个空,那家乐行的人都被公卿之家召去演奏,今天没有开张。

    卢景道:“去找牛家兄弟。”

    “又不急在一天。”程宗扬道:“跟着你跑了两天,别说观赏洛都的景色,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乾脆你也别回寓处,咱们都到鹏翼社,今晚一起聚聚。”

    此时出发,到伊阙也是半夜,想找两名脚夫,还要等到天明。对此卢景也不反对,两人信步往鹏翼社所在的通商里走去。

    此时正值酉初,各处官署开始退衙,街上冠盖云集,热闹无比。洛都的热闹与临安也大不相同,临安的热闹更贴近市井民众,处处透着平民百姓的喧闹、热情和混乱,走在街上,两旁的叫卖声不绝於耳,人流摩肩接踵,熙熙攘攘。以前程宗扬看古装片,官员出行举着“肃静、回避”的牌子,觉得这些官员太讲威风排场,在临安街头才知道那不是摆架子,而是现实需求,如果不举牌子,就是贾师宪都走不动。

    洛都的热闹则是另外一种。街上的人流丝毫不比临安少,但秩序井然。街上行驶的都是有品秩的车乘,拉车的马匹最少也有两匹,多的有四匹,奔驶时四匹马并驾齐驱,连步伐也被驭手操控得整齐划一。车厢大都是敞开式的,後部装着曲柄盖伞,黑漆的车身绘着朱红的云纹,车上的官员头戴高冠,极具威仪。

    出行的贵族声势更为惊人,程宗扬就看到一队车骑,前面是近百名持戈带甲的骑手,然後是两列携弓的骑射手,接着是簇拥在马车旁的数十名亲卫、门客,後面是两排长长的仆役、侍女队伍,捧着形形色色的漆盒器皿步行跟随。数个队伍绵延一里多长,沿途的官员、行人纷纷避让。

    这等声势排场,比皇帝出巡也差不了多少,如果不是旗上大大的“孙”字,程宗扬还以为天子从宫里出来了。

    “这家排场够大的,姓孙……”程宗扬原本准备先去太泉古阵,然後到建康找云如瑶,来汉国纯属意外,根本没有来得及对汉国朝野做一番了解,这会儿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汉国有哪位姓孙的贵族,问道:“什麽人?”

    “湖阳君。”

    虽然没有做功课,程宗扬也知道汉国的封君与秦国、昭南不同,汉国贵族男为列侯,女为封君。这样的车仗簇拥的竟然是个女子,让程宗扬更意外了。

    “是宗室的公主?可为什麽姓孙呢?”

    “听说过吕家吗?”

    “当然听过,後族啊。”

    “湖阳君是吕冀的妻姊。这麽说你就明白了——吕家是刘家的外戚,孙家是吕家的外戚。”

    程宗扬一脸的不可思议,汉国的外戚飞扬跋扈自己很早就听说过,可隔着几千年的历史,只当故事看了。直到亲眼看见吕家姻亲的一个女子都有如此排场,他才知道吕家的地位该是如何显赫——吕家不仅仅是外戚,而且是世代外戚。汉国一向有太后听政的制度,论起实际执政的时间,吕家只怕不比帝室差多少。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迎着湖阳君的车仗驰来,车上立着一个身穿黑色袍服的男子。他一扯缰绳,马车打横拦在道路正中,然後跃下马车,昂然朝湖阳君的车仗走去。

    车仗前方的甲士赶来想拿下这个胆大包天的浑人,但看清的他的模样,立刻都收敛了气焰。

    那男子扬声道:“洛都城门令董宣,求见湖阳君。”

    第七章

    车仗一阵骚动,接着骑手朝两边退开,湖阳君的车驾缓缓上前。湖阳君的马车是一辆双辕四轮的大车,装饰着白玉、象牙、孔雀翎毛,车帘用数以千计的珍珠串成,连车前的驭手也穿着华丽的锦衣。

    一只纤纤玉手挑开车帘,用金钩挂住,然後跪在一旁,却是车内的婢女,里面一个盛装的妖艳女子才是湖阳君。

    湖阳君露出浅浅的笑意,柔声道:“原来是洛都的卧虎董令。不知董令当街拦住本君的车驾,是为何事?”

    董宣朗声道:“三日前,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在伊阙关前行凶杀人,死者是轵县杨氏族人。”

    湖阳君叹息道:“此事本君也听说过。双方互有仇怨,在关前斗殴,致死人命。”

    董宣打断她,“非是斗殴,而是行刺。”

    湖阳君笑容不改,“本君听说乃是互相殴击。”

    “当时关前目击者不下百人,本令逐一问过,众口一辞,都称是凶徒突然行刺,杀死杨某。”

    湖阳君收起笑容,淡淡道:“董令既然如此说,那就是行刺好了。”

    “行刺的凶手当场被逮,眼下已在狱中。”

    湖阳君冷着脸道:“做得好。董令又立一番功劳,想来要不了多久就能加官进爵。董令拦住本君车驾,难道是想听本君的恭喜吗?”

    “不敢。”董宣面不改色,“凶手虽然被逮,但董某审理此案时查明,此案主谋另有其人。”

    湖阳君冷笑道:“凶手已经抓住,居然又攀出主谋。洛都卧虎,名不虚传,董令果然是酷吏手段。”

    “董某既然受天子之命,巡治一方,自当为天子效力,死而後已。”

    湖阳君怫然道:“董令自许为天子鹰犬,就不把本君放在眼内吗?难道太后刚刚还政,就有人欺负到我们孙家头上?”

    “本令只知有天子,不知有太后。”

    “好个卧虎!”湖阳君沉下脸,“你一个小小的城门令,也敢拦本君车驾?本君正要入宫拜见太后,无暇听董令的高论。走!”

    “湖阳君尽管入宫,驭手却要留下。”

    湖阳君勃然变色,“董宣!何出此言!”

    董宣喝道:“赵调!你身为主谋,此时还不认罪吗?”

    车前的驭手抬起头,却是一个相貌英俊,气度豪勇的年轻人。

    湖阳君厉声道:“赵调!你听他瞎说什麽!快走!”说着她夺过皮鞭,朝马匹抽去。

    董宣一把抓住马辔,手臂犹如铁柱,硬生生勒住迈步的马匹,然後“锵”然一声,拔出佩刀,斩在脚边的地上。

    赵调推开拉住他的湖阳君,大声道:“杨氏乃世之小人!区区一介小吏,却以刀笔杀人,陷害当世大侠!天下豪士无不视之如仇!杀之大快人心!”

    董宣冷冷道:“郭解是否冤屈,朝廷自有律令,尔等私自寻仇,当街行凶,便是死罪!本令且来问你,尔等杀死杨家族人,郭解可曾知晓?是否还有他人指使尔等?”

    赵调咬牙一笑,“志士行侠,不计生死,深藏功名,我等诛灭几个小人,却弄得天下皆知,真是羞煞赵调!”

    “既然如此,便下车来,由本令解送入狱。”

    “士可杀不可辱!”

    赵调扯开锦服往车上一扔,露出腰间的佩刀。

    湖阳君扯住他的衣袖,尖声道:“不能去!”

    赵调笑道:“秀儿,且放手,看我当街诛杀卧虎!”他轻轻拨开湖阳君的手指,然後跃下马车,一边叫道:“等我干掉这狗官,记得给我讨个大赦!”

    赵调人在空中,长刀已然出鞘,接着刀光暴起,狂涛般朝董宣卷去。他年轻不大,刀法却甚是精强,比起吴战威还高出一筹。

    董宣面对刀光毫无惧色,他一手拉着马辔,然後拨刀,只一刀就劈碎了赵调的刀光,接着刺眼的血光猛然溅起。

    赵调重重跌落在地,喉间鲜血狂涌,已经被斩断喉咙。

    “赵调!”

    湖阳君尖叫着从车上扑下来,抱住赵调的头颈,鲜血一瞬间就染红了她的华服。

    “赵调主谋行凶,并当街拒捕,如今已被本令当场格杀!”

    说完董宣用一块丝绢抹去刀锋上的血迹,然後收入鞘中,旁若无人地转身登上马车,驾车离开。

    湖阳君手指哆嗦着抚摸着赵调英俊的面孔,片刻後猛地吐出一口鲜血,接着放声大哭。她一边痛哭一边扯下华丽的外衣,盖在赵调身上,扯下裙裾,揉成一团垫在赵调脑後,轻轻放下他的头颅,不顾自己身处长街之上,衣衫不整,就那样伏在他的屍身上嚎啕痛哭。

    来洛都才几天,程宗扬已经记不清自己见过几次杀人的场面,这一次更猛,负责缉盗的城门令拦住湖阳君的车驾,当街杀掉了她的驭手——看湖阳君凄惨的哭状,恐怕还不是驭手这麽简单。

    赵调也不是凡人,当街就敢和官员对决,换成宋国那帮文官,当场尿裤子也不稀奇。也就是汉国文武区分不明显,才有这种比武将也不逊色的文官。前有宁成,後有董宣,都不是只知读书的文弱书生。

    卢景拿着把黄豆津津有味的吃着,就差没来点酒助兴,“这小子竟然躲到湖阳君门下,难怪没逮住他。”

    “赵调?你认识?”

    “谁认识他啊。我认识他老大。”卢景狠狠咬了颗黄豆,“剧孟。”

    程宗扬想了起来,“你不是来洛都找他的吗?”

    “那孙子躲了。妈的,”卢景骂了句粗口,“当年跟他混得太熟,我们兄弟的手段他都知道,一听说我们来洛都,就钻得没影了。”

    卢景口气中有几分无奈,他本来找剧孟想说清楚,结果剧孟避而不见。有以往的交情在,也谈不上痛下杀手,只好就这麽拖着,看是剧孟把自己熬走,还是他撑不住自己跳出来。

    “哈哈,”卢景幸灾乐祸地笑道:“湖阳君要入宫了。”

    程宗扬抬眼看去,只见湖阳君的盛装华服都已经除下,只剩下里面染血的雪白纱衣,她合上赵调的眼睛,然後撑起身,不顾自己身上的血迹,一路痛哭着往宫城奔去,後面的仪仗、婢仆慌忙跟上。

    沉寂片刻之後,街头猛然爆发出一片议论声。湖阳君藏匿元凶,城门令当街杀人,汉国的外戚与酷吏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番较量,豪侠血染当场,中间又牵扯到大侠郭解和豪门隐私,这场面实在是太劲爆了。

    程宗扬与卢景趁乱挤出人群,比起刚才一幕,程宗扬更关心另一件事,“我刚才听说,汉国的太后还政了?”

    “没错。上个月的事。如今天子居南宫,太后居北宫。政事都送入南宫由天子处置。”

    洛都的宫城有两座,相距七里,分居南北,中间有复道相通,太后和天子各居一宫,省了不少麻烦。但程宗扬更在意的是天子秉政,年轻气盛的君主,在太后的阴影下压抑这麽多年,以至於连同样有过太后听政经历的宋国官员都敢当着使节的面嘲笑,如今大权在握,汉国朝廷的格局肯定会有一番变化。

    “汉国的权臣霍子孟呢?还是大司马大将军吗?”

    “霍子孟是辅命大臣,深得太后信任。天子刚刚秉政,轻易不会动他。”

    “金蜜谪呢?”

    “天子一掌权,就把他放出来了,但没有复职,如今赋闲在家。”

    “吕家既然是後族,为什麽会让霍子孟操持大权?”

    “太后亲爹死得早,她男人死的时候,两个弟弟还小。当时又有真辽入侵,如果不是几位辅命大臣控制朝局,汉国早就大乱了。如今太后的两个弟弟,吕冀和吕不疑都已成年,按照汉国惯例,大司马大将军的头衔少不得落在吕冀头上。眼下最大的麻烦只有一个。”

    “什麽麻烦?”

    “军功啊。”

    汉国朝廷分中朝与外朝,丞相是外朝之首,辅佐君主,总领百官。大将军则是中朝之首,是天子最倚重的重臣。汉国设立中朝的目的,正是为了控制丞相过於庞大的权力,使天子能够掌握权柄,因此中朝的权力强於外朝,大将军的位次和权力更是在丞相之上。

    但汉国的制度也很严格,无军功不得封侯,晋位大将军更是休想。吕冀想当大将军,起码要有一番说得过去的军功。

    两人边聊边行,走到半路,就遇到鹏翼社的人。大庭广众下,那人也没有举手施礼,只碰了下脚跟,然後道:“商会的人已经到了。”

    高智商一行比自己预计的晚到了一天,但正好赶上八月十五的中秋节。程宗扬大喜过望,连忙赶回鹏翼社。

    “师傅!”高智商兴奋地拍着腰间道:“你瞧!怎麽样?”

    他腰间挂着一柄圆柄的直剑,剑鞘没有任何装饰,就是一截打通的竹筒,程宗扬在洛都的市面上见过,这种剑只卖八百铜铢,连半个金铢都不到。但高智商一脸得意,似乎这剑挂在身上,比他爹的屠龙刀还体面。

    卢景道:“这娃是谁?”

    程宗扬笑道:“连五哥也看走眼了?高太尉的宝贝儿子,在临安见过的。”

    卢景眼珠子差点掉出来,“这是什麽易容术?活活变了个人!”

    “谁说不是呢。”

    卢景一点都不避忌,当面就道:“跟高俅长得可不怎麽像。”

    “废话。是乾儿子。”程宗扬问道:“这剑哪儿来的?”

    “我自己挣的!”

    “行啊。都能挣钱了。”

    “钱我有。但哈大叔看不起我,说我佩把剑不够丢脸的。路上我露了一手,哈大叔当时就服了,这才答应让我佩剑,我就在路边买了一把。七百七啊!心疼死我了。”

    高智商心痛得连声吁气,程宗扬对旁边的冯源道:“这小子在哈大叔面前露什麽脸了?”

    “别提了。”冯源道:“过伊阙的时候,正遇上当地接连发生几桩命案,所有过往的客商都被严查。哈大叔和老兽是兽蛮人,路引上写的是力役,谁知被一个姓董的官看出破绽,说他们两个不像是出力的奴仆,命士卒围住不让走。老敖还是老招,过去塞钱,直接被姓董的拿下。那会儿正在关前,周围好几百士卒,谁也不敢乱动,老敖和哈大叔、老兽一起在牢里关了一夜。这是汉国地界,刘诏和富安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也没招。”

    程宗扬上下打量着他,“你们运气还真好。遇上卧虎,还能活着出来。”

    “卧虎?那个姓董的?”

    “可不是嘛。刚才我还见着他当街把一个凶手给就地正法了。”

    冯源听完也是一阵後怕,幸好董宣没搞株连,不然他们这一群人一个都别想跑。

    “他们是怎麽出来的?”

    “还是衙内的主意。他找到姓董的,说军方准备北伐,要和兽蛮人交战,当初王大将军在大草原上全军覆没,军方谨慎起见,暗中搜集兽蛮人,一律送到军中解剖。这两个兽蛮人是从宋国骗过来的,所以写着力役,但一路好吃好喝伺候着,等送到军中,就动刀子零碎切开。”

    程宗扬听得直皱眉,“董宣能相信吗?”

    “凭什麽不信啊?”高智商道:“我身上带着腰牌呢,这儿!”

    高智商揭起衣角,露出腰间一块系着红绳的铜牌,上面刻着两行字:“羽林天军右营骑射”。

    卢景伸手在他腰带上一碰,红绳应指松开,然後翻过手掌,铜牌直接落在掌心。整个过程不到一眨眼的工夫,如果不是程宗扬已经有五级的修为,几乎看不出他手指解开红绳的动作。

    “啧啧,五哥,有你这手艺,当扒手也能发啊。”

    高智商一脸崇拜地看着卢景,“大叔,教教我吧!”

    “想学?先把中指剁一截。”

    高智商立刻闭上嘴。

    卢景拿着铜牌反覆看了几遍,“真的。”

    程宗扬抬起头,“哪儿来的?”

    高智商道:“师傅,你猜我遇到谁了?”

    “谁?”

    “义纵。”

    平亭侯世子被杀之後,那些少年在楼上纵火自焚,连带几名婢女都被烧成焦炭,连男女都分不出来,最後一个大坑埋掉算完,没想到义纵竟然逃了出来。

    “他怎麽会有这种腰牌?”

    “师傅,你肯定想不到。”高智商道:“那小子从侯府逃出来,走投无路,只好去投奔他姊姊,谁知她姊姊攀上了贵人,这小子一步登天,混进羽林天军,还当上了散骑中郎,手下有一队的骑射人马。他这次是专门告假,潜回舞都去找当日的同伴,打算把他们都招进自己队中,好躲过太守的追捕。我也沾光,混了块腰牌。”

    “他怎麽当上散骑中郎的?难道羽林天军就不查他的来历吗?”

    “他没多说,我听着好像是他姊姊结识了宫中什麽贵人,後台硬得很。”

    从盗贼摇身一变,成了天子的禁卫军军官,义纵这转身华丽得简直像造假。可高智商手里的腰牌货真价实,不打半点折扣,也就是说,这位临安有名的花花太岁现在已经是羽林天军的一个骑射手了。

    “怪不得你要佩把剑呢。”

    冯源苦笑道:“还说呢。衙内信口胡吹的时候,我腿肚子都在转筋,生怕姓董的把我们也给下狱了。我还真没想到他居然就信了。”

    “这小子是走了狗屎运,正好遇上卧虎。”高智商这说辞,换作别人肯定要闹出事端来,但遇上董宣这样的酷吏,觉得军方总算干了点正事也说不定。

    “得了,今晚好好喝一场,给大伙压压惊。老敖呢?”

    “和刘诏一起去买酒食去了。”

    “哈大叔呢?”

    “社里有位兄弟腿上受过伤,一直没好利落。刚才见面时哈爷看出来了,正给他冶呢。”

    “哈大叔还会这一手?”

    “哈爷会不会治我不知道,可他那治法太稀罕了……”冯源啧啧称奇。

    卢景道:“是不是郑宾?膑骨受伤,一到天阴就作痛的那个?”

    “就是他。说天阴的时候,连路都走不动。”

    “他是怎麽治的?”

    “他让老兽挖了五斤黄土,放到锅里使劲炒,炒得跟细面一样。”

    说话间,富安满头是汗的从厨房里出来,拿起自己的茶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高智商道:“富安你个狗才!炒好了吗?”

    富安向程宗扬打了个招呼,抹着汗道:“正炒着呢。”

    卢景翻了个白眼,“黄土炒成细面?走,看看去!”

    几人都觉得好奇,跟着卢景进了厨房。只见灶中柴火烧得正旺,灶上一口大铁锅盛着满满一锅黄土,两名禁军的士卒正拿着锅铲来回翻炒,真炒得像细面一样,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热腾腾的泥土气息。

    青面兽站在一边,怀里抱着一只酒坛,看到程宗扬进来,他咧开大嘴,“官人!”

    “闭嘴!你就叫程头儿!”

    “头儿!”

    “你抱着酒坛干嘛呢?”

    青面兽挠了挠脑袋,不知道怎麽说,索性捧起坛子,大嘴一张,一口下去一斤黄酒,接着“噗”的喷到锅中。

    雾状的黄酒洒在滚烫的黄土上,立刻蒸腾起来,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酒香。

    青面兽道:“这般。”

    富安挤进来,“快!快!”两名军士加快速度,挥舞着锅铲翻炒黄土,直到淋上的黄酒全部炒乾。

    富安蹲在灶边盯着火候,“再来!”

    青面兽又吞了口酒,这回他脖子仰得有点高,“咕咚”一声咽了下去。

    富安叫道:“赶紧吐出来啊!”

    青面兽老实道:“落肚矣。吐不出。”

    “再来!再来!”

    青面兽重新含了口黄酒,喷在土上。两名军士卖力地挥舞着锅铲,把锅里的黄土翻炒均匀。那黄土看起来油光发亮,酒香四溢,即使明知道是黄土,还是让人禁不住口舌生津。

    富安撤了灶火,把掺了黄酒炒熟的黄土装到几个布袋中。

    郑宾是崔茂营内的军士,三川口一战,崔茂全军埋伏在雪中,然後又渡河而战。郑宾就是在那一战中膝盖中了一箭,又在冰河中搏杀多时,战後箭伤一直未能痊癒,只好退出现役,与蒋安世一同到洛都经营。

    这会儿郑宾闭着眼睛,席地坐在堂上,双腿箕张,裤管卷到膝上,露出一条粗壮的大腿。他受伤後在冰水中苦战竞日,虽然伤口已经平复,但寒气入骨,一到阴雨天气,整条腿就像废了一样。

    哈米蚩拿着一柄骨刀,在他膝盖周围来回刮着,直到毛孔张开,皮肤下渗出一层细密的血点。

    青面兽拎着布袋进来,哈米蚩接过布袋,往他膝上一按。郑宾被烫得浑身一紧,过了一会儿,他眉头渐渐松开,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哈米蚩拿过一只布袋,放在他另一边完好的膝盖上,然後着膝弯後各垫了一只,最後一只布袋则放在他腰下。

    蒋安世在旁问道:“怎麽样?”

    “舒坦!老郑这腿还从来没有这麽舒坦过!”郑宾睁开眼睛,看到堂中多了几个人,忙挣扎着想要起身,“卢中校!程上校!”

    卢景按住他的肩头,“你歇着。”然後仔细看着他热敷的位置,甚至醮了点黄土尝了尝。

    哈米蚩道:“日用一次,使新土炒。一月可癒.”

    蒋安世抱拳道:“只要哈爷治好郑兄弟的腿,没得说,这份恩情我蒋安世记下了!”

    哈米蚩乾巴巴道:“不用你的恩情。”说着竖起一根手指,“一只羊。”

    蒋安世怔了一下,然後大笑道:“十只!我这就去羊市!”

    程宗扬笑道:“顺便买头猪。都记在账上!”

    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程头儿!你回来了!”

    敖润扛着一只大筐进了院子,右手提着酒坛,还牵了只羊。他把羊往马桩上一栓,然後放下筐子,“程头儿,我听见你说买猪?有!有!我跟老刘刚买了一头!”

    “买的什麽?这麽多?”

    “葱、姜、葵、菘、纯菜、茄子、萝卜……”敖润一样一样摆开,“这是瓜果,西瓜、石榴、葡萄,还有几根黄瓜。这一堆是调味的,酱、醋、蜜、油。小心!小心!那一大块是豆腐!可别弄碎了。还有三只鸡,五条鱼,十几斤牛肉。活羊一头——今儿吃个新鲜的!这是鸡蛋,日!这个咋碎了?”

    敖润捞起一只压碎的鸡蛋,一捏一吸,咽下肚去,顺手把蛋壳扔到一边。

    “这一包呢?”

    “那是馅料,枣泥、芝麻、瓜子啥的。”

    “要馅料干嘛?作元宵?”

    “月饼啊。”

    “哟!你还会做月饼?”

    “老刘说他会做。”

    程宗扬讶然道:“刘诏会做月饼?”

    高智商道:“师傅你忘了?临安最好的厨子、篾匠、木匠、裁缝、鼓手、泥瓦匠……全都在我们禁军!刘诏也就学了点皮毛。”

    宋国的禁军也分好几类,上四军多少还能拚杀几下,其余禁军就是挂个军士名头的杂役,除了打仗不怎麽在行,别的可是样样精通。刘诏是高俅专门派来照看他宝贝儿子的,手底功夫极硬,没想到竟然还是半个大厨。高俅挑出这麽个人才来,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老刘呢?”

    “後边呢。来了!”

    程宗扬竖起耳朵,听到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接着门口伸进来一个硕大的猪头……

    那猪肥头大耳,脸上带着慈详的微笑,不时发出舒服的哼哼声。猪头下面,刘诏满头大汗,两手牢牢抓住猪的两条前腿,就那麽把一整头活猪给背了进来。

    程宗扬瞠目结舌,半晌才道:“刘兄弟,你这是闹得哪一出?”

    刘诏一翻膀子,把猪卸下来,抹着汗道:“这猪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扛又扛不成,抱又抱不得。我是没辙了,只能背着。老敖,兄弟这回算是被你给坑惨了,我说买点肉吧,你非要买活的!”

    “活的便宜,有下水!”敖润道:“一会儿多给你半挂大肠。”

    “拉倒吧!为半挂大肠我至於吗?瞧我这身臭汗——我先洗洗去。程头儿,你们先忙着,一会儿我给你弄俩样下酒菜!”

    “杀猪!杀猪!”敖润乐呵呵说着,一脚把猪放翻,用膝盖顶住猪颈,从靴筒拔出牛耳尖刀,一刀攮进猪喉咙里,然後往下一划,猪腹齐齐剖开,里面的猪心、猪肺、猪肝、大肠,热腾腾地滚落出来。

    几名禁军军士一起动手,烧水的烧水,拔毛的拔毛,猪头、猪蹄、肘子……被一一卸下来,用大盆装着,猪血也满满装了一盆。

    宋国禁军擅长百艺的名声真不是吹的,杀猪比杀人利落多了,一会儿工夫就收拾停当,连腰花也切好了,大锅一炒就能上席。

    众人把院门一闭,然後搬来草蓆、案几。汉国是席地而坐,分席用餐,一人一张几案,但程宗扬图个热闹,指挥众人在院中铺好蓆子,然後把案几拼起来,留出中间一块空地。

    说来鹏翼社诸人是东道主,商会和禁军的汉子远来是客,可大家都不讲究这些。几名手快的军士把瓜果洗好,摆在盘中,流水般送上,其他人洗菜的洗菜,刷锅的刷锅。高智商干的是自己的老本行,这回不用哈米蚩用棍子发话,他就抄起斧子,老实跑去劈柴,那两条胳膊细是细,但多少有了点肌肉的样子。

    劈好的木柴由冯源抱着,堆到席间的空地上,接着一记火法打上去,烧起篝火,这边已经有人把刷好酱料的牛肉架在上面烧炙。众人各忙各的,程宗扬根本插不上手去,只好拿了串葡萄,四处转悠,东边瞧瞧,西边问问,装作自己很忙的样子。

    一名军士牵过羊,准备宰来下锅,程宗扬连忙拦住,“这羊让老兽收拾,他喜欢吃大块的。按咱们常吃的肉丁一切,老兽吃到嘴里都跟肉馅似的。老兽!这羊你牵去找哈爷,问问怎麽吃。”

    青面兽咧开大嘴,肉山似的扑过来,把羊往腋下一夹,就跟夹个兔子似的去找哈米蚩。

    第八章

    鹏翼社在洛都的分社里,出身星月湖大营的一共七人,此时有两人随斯明信出门,三人在外办事,社中只有蒋安世和郑宾。不过与高智商等人一路来的,还有三名鹏翼社的驭手。这些汉子都是同生共死的手足同袍,一见面也没有什麽嘘寒问暖的客套,几个人栓好车马,过来打水的打水,扫地的扫地,就跟回自己家一样。

    刘诏袖子卷得高高的,拿着把菜刀,在剖好的猪肉上来回比划,盘算着先切哪块下锅。程宗扬装作很内行地指点道:“里脊来个糖醋的,腰里的五花弄个回锅肉,後臀尖加茄子,炒个鱼香肉丝,扒猪脸要早点下锅焖着,要不煮不透。”

    “成!”刘诏一边利落地切着,一边叫道:“老蒋!还有大锅吗?弄锅杂碎先卤着,一会儿才好出味。”

    蒋安世翻了半天,拿出来一个大家伙,“还有这些,能使吗?”

    那是一只圆腹三足的青铜鼎,汉国武备极盛,铁料全打成兵器还不够用,民间铁锅不多,倒是习惯於用鼎。有些讲究的,一顿饭就要摆五只鼎,七只鼎。社里的鼎没有成套的,只能凑合着先用,好处是它下面直接可以生火,不用再占炉灶。

    几只铜鼎在篝火旁摆开,看起来古风盎然,里面煮的东西却十分不凡。除了大锅的卤煮杂碎,程宗扬还捐出一只自己从太泉古阵弄出来的肉罐头,打开切成片,往锅里一丢,放上各种菜蔬,先大火烧开,再小火慢炖,不一会儿香气就飘了起来。

    卢景从堂中出来,抽着鼻子转了一圈,然後顺着香味摸过来,“这是什麽东西?”

    “龙肉!”

    卢景抄起铜匕挑了一片,连汁带水地吞下肚去,“味道不错,有点意思。就是淡了点儿。”

    “还没放盐呢。”

    程宗扬心里一动,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六朝没有保鲜技术,肉类放得久了就会变质,如果做成罐头呢?高温杀菌,密封处理——密封是个麻烦。马口铁是不用想了,岳鸟人不知道从什麽地方弄来一批铁丝,至今都没有像样的替代品。用坛子倒是个办法,但陶质的容易碎,瓷器成本太高,而且过於沉重,不适合长途贩运。

    程宗扬想了一下就放在脑後,这种锦上添花的事并非急务,有了闲暇再处理也不迟。

    卢景晃到刘诏身边,翻着白眼道:“听说有个憨货背着头猪走了一路,是你吧?”

    刘诏脸顿时臊得通红,还没开口就听他说道:“刀法不错。就是腕上的力道差了点。”

    卢景抬手搭在刀背上,轻巧地一转,就把刀从刘诏指间夺了出来,然後一连三刀,将一方将煮好的白肉切成六块大小如一的肉丁。

    刘诏是识货之人,一看卢景出手就知道有料,只不过他的手法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半晌刘诏打了个突,猛地想了起来,“原来是卢五爷。”

    “眼力还行。”卢景道:“怕了吧?”

    刘诏笑道:“当年我去大营报名,晚了一步没赶上,只好投了禁军。没想到今日会遇见五爷。”

    程宗扬知道高俅不会随便派人,刘诏即使与星月湖大营没有渊源,多半也有好感,才会被高俅暗中引为心腹。

    程宗扬在卢景肩上拍了一把,“都忙着呢。晚会儿再叙旧吧。”

    卢景挑了块最好的肉丁,一边吃一边去找刚才给郑宾疗伤的老兽人。

    “接着!”有人把揉好的面团抛过来。

    刘诏抬手接住,一边用面杖干开,一边道:“程头儿,我刚才看见你有个铁盒子?”

    程宗扬开过罐头就把盒子扔到一边,拿过来道:“是这个吗?”

    “就它了。”刘诏接过来洗乾净,拿刀背在罐上压出花型,然後用面团包好馅料,在罐中一压,反手磕出,一只四面起花的月饼就落在案板上。

    月上中天,十余名汉子围着篝火,热热闹闹坐了一圈。汉国虽然没有中秋吃月饼的风俗,但这些人大半都是宋国来的,中秋之夜,在异国他乡聚在一起,赏月食饼,别有一番风味。

    敖润捧起酒碗,“程头儿,我先敬你一碗!”

    程宗扬也不含糊,“乾!”

    刘诏也拿起酒碗,“程头儿!我刘诏不会说别的,只想说:难怪我们太尉看重程头儿,我刘诏是一万个服气。先乾为敬!”

    “碰一个!”

    两人举碗一碰,一饮而尽。

    富安摇着扇子道:“小刘啊,我对你是一万个服气——那猪我可背不动。”

    满座轰然大笑,刘诏臊着脸道:“得,我这话柄算是落下了。”

    “怨我!怨我!”敖润举酒道:“我给哥哥赔罪了。富老哥,来来来!咱们也走一个!”

    众人闹哄哄饮了一圈,程宗扬左右看了看,“哈爷跟老兽呢?”

    “煮羊呢。”高智商跳起来,“我去瞧瞧!”

    高智商推开门,厨房内随便飘来一股肉香。那肉香浓而不腻,让人一闻就食慾大开,肚子里彷佛有十万八千个馋虫同时钻了出来。

    程宗扬咽了口口水,“姜还是老的辣!老术、老豹、老兽这几个粗坯,什麽时候能煮出这麽香的羊肉?”

    房门一响,只见青面兽提着一只大鼎从厨中出来。那鼎是社里最大的一只,足有好几十斤,带汤带肉一二百斤的份量是有了。青面兽提着鼎耳,里面肉汤翻滚着,一只肥羊在汤中载沉载浮。

    敖润摩拳擦掌,“这回咱们可捞着了!”

    程宗扬却看到高智商跟在後面,一手捏着鼻子,一张脸比苦瓜还苦。

    等青面兽把肉汤放席间,程宗扬立刻明白高智商表情为什麽那麽苦了。鼎里是一只整羊,大火煮得稀烂,问题是那羊压根就没有洗剥,只用刀把羊毛一剃,就整个下了锅。那羊汤浓香扑鼻不假,可汤上不仅漂着没剃净的羊毛,还有一些可疑的黄绿之物,不知道是羊肚还是羊肠里的东西。

    不等青面兽开口,程宗扬就腾的站起来,对众人说道:“哈爷和老兽一路辛苦,好不容易才煮只羊,这羊我看你们谁敢动!”

    众人如释重负,赶紧纷纷表示,这羊是孝敬哈爷和兽哥的,大伙就是馋死也绝不染指。

    青面兽和哈米蚩笑逐颜开,两人捞起熟羊,连皮带骨,吃得不亦乐乎。

    那场面堪比噩梦,大家都觉得需要喝点酒压惊,赶紧推杯换盏,连卢景都喝了两碗。

    酒助人兴,席间气氛越来越热闹。敖润扯着蒋安世划拳,两人挽着袖子吆五喝六。郑宾这会儿热敷完,生龙活虎地和刘诏角力赌酒。富安也下厨做了几样小菜,眼下抱个茶壶,跟冯源用几枚铜铢博戏取乐。

    程宗扬看了一圈,却见高智商耷拉着脑袋,用箸在碗里拨着,一副没精打彩的样子。

    程宗扬朝他後脑勺拍了一下,“想什麽呢?”

    高智商闷闷道:“想我爹了。”

    “哦……”

    “今天八月十五,往年我爹早早就退了朝,拉着我在园子里赏月,吃月饼,还放孔明灯。去年八月十五,我们十三太保去小瀛洲玩耍,忘了回家。我爹还让富安给我送钱送衣服。我半夜回去才知道他一直没睡,还在等我……”高智商停下来,过会儿擤了擤鼻子,歪着头道:“你说他怎麽就那麽烦呢?”

    “滚!”

    高智商嘿嘿一笑,爬起来叫道:“富安!你个狗才!把那块肉给我!哈大叔好不容易让少爷吃顿肉,你就只顾着自己吃!”

    高智商说起高俅,程宗扬却是想起了临安的局势。当初奸臣兄散布废止钱铢的谣言时,钱庄的储备金达到最顶点,足有一百八十万金铢的现款。但随着谣言逐渐平息,纸钞又大量回流。而自己在武穆王府、临江楼、七里坊以及首阳山铜矿的持续投资,还有江州重建,都占用了大量钱铢。

    临安上次传来的账目显示,目前钱庄一共持有纸钞一百二十万金铢,四处分号陆续开张,每处存放十万金铢,使目前总库的储备金急降。在为铜矿商行调拨十万金铢的本金之後,即使加上在临安发行的二十万金铢股份,也只有三十五万金铢。

    如今钱庄持有的全部现款,一共七十五万金铢,按照当初的约定,下个月初就要归还云氏商会的三十万金铢。同时蔡元长用纸钞质押的款项,还有三个月九万没有支付。这样到九月份,钱庄的储备金会急跌至四十二万金铢,而抛开云氏商会持有的六十万金铢纸钞不谈,在外流通的纸钞还有一百二十万金铢之多。

    按照计划,秦会之将在今日发行第一批无记名股票,以每年五成的利息筹措十万金铢,用於铜矿商行的投资,如果顺利的话,还能解自己的燃眉之急。但进入秋季,正是各处亟需现款的高峰期,一旦发生挤兑,钱庄就要崩盘。

    但也不是没有好消息。相比於宋国钱庄的如履薄冰,自己在晋国的投资已经初见成效,在柳翠烟的打理下,织坊每月可稳定出产霓裳丝衣近千件套,仅此一项,每月就可获利上万金铢。

    江州的水泥除去自用以外,也陆续向外出售,每月收益也有两万金铢,足够星月湖大营的开销。

    不过程宗扬真正在意的是粮食。粮价相对於去年炒做的高点颇有回落,但一直维持在每石八枚银铢的高价上。眼下各地都开始秋收,粮价还会进一步下跌,程宗扬准备在每石六枚银铢的价位吞下五百万石以上的粮食,折算下来需要筹备一百五十万金铢的巨款。这笔钱除非用纸钞支付,否则把秦会之的两个肾都卖了也凑不出来。

    来汉国之前,程宗扬对汉国的商业只有一点模糊的概念,他记得自从汉国把最暴利的盐、铁,以及酿酒收归国有之後,汉国曾经堪比王侯的大商人就一蹶不振。但来到汉国之後,程宗扬发现,汉国的专卖政策执行并不彻底。汉国境内有大量的诸侯王、列侯封地,各地还有大量豪强,朝廷的法令到这些地方,比一纸空文也强不了多少。

    问题是那些坐拥巨额财富的诸侯、豪强大都对商品交易不感兴趣,一味追求自给自足,宁肯把钱铢埋到地下,也不愿参与交易。

    程宗扬不得不感叹实物货币对商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金、银、铜这样的实物货币,不仅很少有通胀,还会因为实物积累超过货币的数量而产生通缩。宋代的铜钱埋到清朝照样能用,铸成铜器价值说不定还会上升。这种状况下,除非不断有新的金、银和铜矿开发出来,并铸成钱币,否则商品交易很难有大的改观,甚至由於货币埋入地下,导致交易萎缩。

    纸钞相当於信用意义上的金银,它的问题在於信用。一旦连政府的信用都靠不住,就只能指望老天爷了。但其他天然矿物不是太稀缺,就是太普遍,很难具有金银铜在稀缺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平衡,因此无法替代金银。据程宗扬所知,在唐国,丝帛是可以作为货币使用的,但丝帛不可能像矿物一样具有稳定和平均的性质,最多只能作为辅币。一边是货币供应不足,一边是货币被大量集中,怎样才能让汉国豪强手中沉淀的财富流动起来呢?

    “程头儿,想什麽呢?”

    货币本质的问题程宗扬也就是想想算完,後世那麽多大贤都搞不定的事,自己如果能干成,活着就可以封神了。不敢说压孔圣人一头,并肩当个程圣人绝对没问题。他放下心事,笑道:“富兄。”

    “啥兄啊。我就是衙内的狗腿子。”富安倒是豁达,“程头儿要看得起我,叫个老富就成。”

    “行,老富。”程宗扬道:“你跟着衙内有多久了?”

    “那可早了。”富安道:“那年我爹过世,家里一文钱都没有,只好插个草标卖身葬父。女的有人买,童子也行,我那年都快三十了,又不是个能干活的,跪了一天也没人理。後来遇见老爷,才得了条活路。老富没啥本事,就给老爷当条忠狗,好好伺候小少爷。”

    “为虎作伥的事你可没少干吧?”

    “只要衙内高兴,我不怕缺德。反正我这命也是捡的。再说了,衙内也就是喜欢欺负个人,调戏调戏妇女啥的,”富安喝了口茶,轻描淡写地说道:“那都不叫事。”

    富安这道德观念太畸形了。程宗扬忍不住道:“太尉怎麽不给衙内找几个像样的伴当呢?”

    “我们太尉说了,人心是枰秤,多少都是有数的。那些人太讲自己的良心,忠心上头就差了点。还是我这样缺德的狗腿子用着放心。”

    程宗扬默默无语,半晌拿起酒碗,“老富,我敬你一个。”

    富安摇手道:“我喝茶。沾了酒万一衙内喊我,听不见就误事了。”

    说话间,高智商叫道:“富安,你个狗才跑哪儿去了!”

    “来咧!”富安拍拍屁股过去,“衙内,你叫我?”

    “月饼味道不错,包两个,给我爹捎回去。师傅!师傅!你来尝尝!”高智商顺手把自己吃剩的半个月饼塞给富安,拿了块月饼跑过来。

    程宗扬这辈子还是头回吃到刚出炉的月饼,那月饼是用罐头模子压出来的,表面烤得焦黄,馅料有的是豆沙,有的是枣泥,里面掺了酥油、果仁、瓜子仁,吃起来香甜可口。

    “行啊刘诏,你这手艺在洛都开家饼肆也能混日子。”

    “献丑!献丑!”

    敖润已经有了六七成酒意,凑过来小声道:“老刘,你那半挂大肠我给你藏好了。就在你包袱下面,半夜自己吃,别让人看见。”

    “八月十五过中秋,等你们都睡了,我半夜起来,赏着月亮吃大肠?”

    “肥着呢,咬一口满嘴流油……”

    程宗扬拍拍他的肩,指着远处道:“是不是那样?”

    敖润抬头看去,只见哈米蚩和青面兽正抠出羊肠,吃粉条似的吸吸溜溜吃的痛快,肠里的黏液顺着他们毛茸茸的大嘴往下滴着,老敖当时就没忍住,一口吐了出来。

    刘诏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道:“糟蹋了,糟蹋了。来来来,整个腰子压压惊。”

    敖润喘着气道:“味儿太冲……让我歇歇……天爷啊,那羊汤里漂的黑豆是啥玩意儿?”

    “别看!再看你昨天吃的都得吐出来。”

    “呕……”

    卢景蹲在阴影里,面前两只粗黑的陶碗,一只盛着酒,一只装着乱七八糟的杂烩菜,这会儿吃的只剩个碗底。

    程宗扬蹲下来,分给他半个月饼。

    “四哥有消息吗?”

    卢景啃了口月饼,翻着眼睛看了看月色,“这会儿应该得手了。”

    “四哥挑的好日子,这会儿去刺杀洛都令……要不要去接应一下?”

    “不用。他在外面躲两天,风声过去就回来。”

    卢景把酒一喝,拿月饼在菜碗里一抹,然後把碗摞起来揣到怀里,“走。”

    程宗扬也不迟疑,叫来冯源吩咐两句,与卢景一起离开。

    …………………………………………………………………………………

    “我已经让郑宾明天去伊阙,找牛家兄弟。”

    “咱们去金市?”

    卢景点了点头。

    “郁奉文、杜怀、陈凤、延玉、牛老四、牛老七、石蛮子。找到的是七个,还有拉胡琴的老头和疤脸少年。这已经九个了。”程宗扬感叹道:“没想到这事儿还真能办成。”

    “还差三个人不知道身份。”

    “三个脚夫总能问出些什麽,还有那个拉胡琴的老头,不会什麽都不知道。我就怕这里面有人是西行的,压根就不在汉国境内。”

    “只要能确定身份,剩下的都是姓唐的事。”

    程宗扬叹了口气,“可惜一直都没有那个严君平的消息。我还想着他要是也在店内,咱们就顺便办件要紧事了。”

    “还差三个人呢,说不定会在其中。”

    程宗扬忽然道:“五哥,跟着你跑了两天,我是大开眼戒,可有件事我越想越纳闷——不知道你想过没有?”

    “什麽事?”

    “连一件没头没尾,半路碰到一起,然後各奔东西的事,你都有办法查到这地步,为什麽严君平的下落你一直查不出来呢?”

    卢景目光闪了闪,“你的意思呢?”

    “如果是意外,肯定会有蛛丝马迹。严君平的下落连你和四哥都查不出来,我想只有一个可能……”

    “你说。”

    “严君平的失踪和岳帅一样,是有人故意让你们查不到。”

    卢景身形一凝,立在檐角,冷冷看着他。

    程宗扬举手道:“五哥,你还是用白眼吧。这样瞪我,我这小心肝都一个劲儿的乱蹦。”

    “他为什麽让我们查不到?”

    “也许是有不能说的苦衷。比如是想保护你们。”

    “荒唐!我们星月湖大营足以横扫天下!世间有何势力能比我们星月湖大营的同袍更团结?能比我们的忠心更坚定?能比我们的岳帅更英明?能比我们的实力更强大?”

    “我不知道。我就是瞎猜。好了好了,等找到严君平,说不定就真相大白了呢。”

    卢景不再作声,一路沉默地掠回乐津里。

    寓所房门大开着,程宗扬心头一紧,却看到那个姓唐的中年人正负着手在院中徘徊。

    卢景一按他的肩膀,让他不要现身。接着院角发出一声猫叫。姓唐的中年人扭头看去,卢景身形一闪,轻烟般从他身後掠过。

    片刻後堂中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进来。”

    姓唐的中年人怔了一下,然後快步走入堂中。程宗扬仔细盯着他的鞋子,这次他换了双布履,没有再露出鞋尖曾经嵌过珍珠的破绽。腰间也没有悬挂玉佩等物,想必是早收了起来。但以他显露的财富,不带玉就是最大的破绽。

    唐季臣拱手道:“阁下果然有鬼神莫测之能。”

    “何事。”

    卢景声音很冷淡,但他并非故做冷淡,而是为了隐藏声线。姓唐的即使和他对谈过,出了这个院子,也保证没办法凭借听过的声音找出他本人来。

    “阁下夤夜方回居处,不知可有线索?”

    卢景也不隐瞒,“辰记脚行,石蛮子、牛老四、牛老七。”

    唐季臣精神一振,抚掌道:“好!哈哈,没想到先生如此手段,竟然又找到三人!我这带的钱铢可是不够了。”

    唐季臣说着拿出一包钱铢,“这里是五百金铢。还差一千三百金铢,明早立刻送来。”

    卢景眼中寒芒闪动,冷漠地说道:“令友已经确认过了吗?”

    “自然确认过,”唐季臣佩服地说道:“阁下所查果然无误。”

    黑暗中,程宗扬顿时变了脸色。

    这个人在说谎!延玉昨夜就已经被杀,他那位朋友怎麽可能找到延玉并且确认?除非……他们一接到信鸽,就立刻赶到偃师找到延玉,然後……杀了她!

    唐季臣道:“不知先生可曾查出,当时客栈一共多少客人?”

    卢景冷冷吐出两个字,“九人。”

    唐季臣松了口气,“眼下已经有六人,那麽还有三人,尚请先生辛苦,务必全部找到。”

    唐季臣又寒暄几句,然後告辞。

    等他走远,程宗扬从暗处出来,面色凝重。接着人影微闪,惊理和罂粟女也现身出来。

    “在他之前,曾有两名黑衣人潜入寓所。”惊理道:“那两人身手强横,但不擅长藏匿,因此没有发现奴婢。稍後不久,他才进来。但只在院子里等候,没有入室。”

    程宗扬沉声道:“五哥,这水似乎有点儿太深了。咱们一开始说不定就被骗了,客栈里根本没有什麽高人。颖阳侯要找出那些人,就是要全部杀死。”

    卢景道:“查一下才知道。”

    “查什麽?”

    “那些人还活着没有。”

    …………………………………………………………………………………

    郑子卿黯然道:“官府查看过,说郁兄半夜起身,擅用灯烛,导致失火。他那晚喝得烂醉……如果我不去打水,留在屋里照顾他就好了。可恨!”

    郑子卿重重一拍几案,懊悔之情溢於言表。

    石崤的山村内,前日的张红挂彩已经被白茫茫的孝布代替。杜怀的老爹嚎啕痛哭,“老汉的儿子啊……谁知道……那帮天杀的强盗啊!”

    “那蛮子自己不小心,把墙撞塌了,关我们脚行什麽事?他一个胡人,吃我们行里,住我们行里,还欠着柜台一吊多钱!要不是行里的东家发善心赏了口棺材,他死了也是没人理的路倒屍!”

    郑宾风尘仆仆地回到寓所,“两个人都死了,就在我赶到之前。据说是过伊水的时候翻了船,等救上来就已经没气了。”

    郁奉文、杜怀、石蛮子、牛老四、牛老七、延玉、陈凤……纸上的名字每划去一个,程宗扬的脸色就阴沉一分。

    “他们手脚还真快。”程宗扬道:“算上陈凤,那天在脚店里的人已经死了七个。加上受牵连的无辜之人:脚店的孙老头一家,杜怀迎亲时的新娘、乐手,至少已经二十条人命了。够狠!”

    “再加一条。”

    卢景写下“下汤,坐地虎”,然後捉了只鸽子,递给郑宾。

    郑宾鞋跟一碰,向卢景敬了个礼,“明白!”

    “剩下的鸽子都杀了。”卢景道:“炖点汤喝。”

    “这一笼还不少呢。一次杀光也吃不完,留一半明天吃。”

    程宗扬知道卢景把鸽子交给郑宾,不会是让他就这麽放了,而是设法找到鸽子究竟飞到什麽地方,谁才是幕後的真正主使。他对惊理道:“你去颖阳侯府,尽量查清楚八月初九颖阳侯和谁一起去的上汤,还有那天发生的事。可以用一切手段。”

    “是。”

    等人全部离开,程宗扬道:“八月初九,长兴脚店到底发生了什麽事?颖阳侯为什麽要把当时在脚店的人全部找出来杀掉?如果他那天在客栈,当时又为什麽不下手,反而舍易取难,三天之後才要找外人帮忙?”

    “那晚肯定有事发生。郁奉文不肯说,杜怀也有所隐瞒。”卢景道:“陈凤一个贩运丹砂的商人,却藏在没有任何生意的偃师不见人,多半是在躲避什麽。石蛮子听我们问话的时候,非常紧张。我当时以为是他胆怯,现在看来,多半别有隐情。”

    “书生、拳师、游女、商人、脚夫……这些陌生人聚在一起到底会有什麽事情发生?难道是在另外三个人身上?”

    “什麽事不清楚,但肯定是一件吕不疑要拚命隐瞒的事。为此不惜杀死所有的目击者和知情人。”

    程宗扬苦笑道:“怪不得姓唐的一个劲儿的说,要我们把人全部找齐。等人全部找齐之後,就该杀到咱们头上了。”

    卢景冷笑道:“他昨晚是来试探,看我知不知情。如果我知道了什麽不该知道的事,他肯定会有一番说辞来掩饰。”

    “连找人的人都要杀,脚店发生的事到底有多要命?还有,吕不疑为什麽要去上汤?还在一家最低档的脚店落脚?”程宗扬拍着脑袋道:“妈的,我头都大了。”

    明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连锁谋杀案的漩涡中心,卢景却没有丝毫慌张,他抹了抹手指,“咱们去金市。”

    “对。先把线索都找出来!拉胡琴的老师傅,千万别让我们失望啊。”

    请续读《六朝云龙吟》第二十一集


如果您喜欢,请把《六朝云龙吟》,方便以后阅读六朝云龙吟第二十集 汉国篇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六朝云龙吟第二十集 汉国篇并对六朝云龙吟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