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ó18τV,CΟм 入伍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金银不要黄 本章:Pó18τV,CΟм 入伍

    从戒毒所里出来暂居程毅的家里,还没到第三天,赵又欢就向程毅提出自己要离开。

    毕竟燕城是祁严的地盘,她多待一天,被人发现的机率就多一些。当时她逃出来,不是没有破绽存在,比如火场里没有她的尸体,还有后院里她滴落在草地上的血迹。

    这些破绽,只要耐心搜查,就会被人发现,

    “那你打算去哪儿?”

    “A市是回不了了。”她垂眸,思索半天后沉声道,“毕竟那太多人认识我,我怕我回去会被人发现。”

    以祁严的性格,说不定在发现她假死逃跑的时候,就已经安插人在A市守着,等着她自投罗网。她目前的打算就是先离开燕城,去远一些的城市走走,一边工作一边等何劲出狱。

    “先离开燕城再说吧,沿海地区有很多工厂招人,我可以去那里试试,我不怕吃苦,就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拒收吸过毒的人。”

    程毅抿唇,低声道:“你不是想做警察吗?”

    赵又欢一愣:“开玩笑的。”

    那时候正处脱毒期,脑子难免因为浑身难受而说一些不切实际的话。说起来想当警察都是鬼话,只不过是羡慕程毅的人生,所以也妄想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他没回应,低头对上她的眼睛,黑眸里的真切由此可见。

    她愕然:“程警官……”

    “你要不要当兵,跟我一起去Y省?”

    —

    时隔两年后,程毅再次见到了唐和景,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是孤身前来,而是带了赵又欢一起。

    警察局的办公室里,有人给他们倒了茶慢慢闲谈。

    赵又欢不清楚书记的官有多大,但看看身边人的态度,估计是个厉害的人物。来之前程毅就交代过她许多事情,只不过真的坐在这里的时候还是难免有些紧张。

    她摸了摸手心,里面全是汗。

    唐和景笑着将白釉青瓷的茶杯放在她面前,清澈见底的淡绿色茶水飘着沁人心脾的茶香。

    她直直的盯着,有些恍神。

    “怎么,喝不惯?”

    “没。”她赶紧回过神,端起眼前的茶杯抿了一口,直烫的舌头尖发疼。

    程毅赶紧给她拿了纸。

    唐和景端起茶杯,修长的手指捏住茶杯两侧放在鼻尖处轻轻浅闻,朦胧的茶香雾气让人精神饱满,她这才轻轻的尝了一口:“品茶要慢慢来,别急。”

    举手投足,姿态堪称优雅。

    四十岁的女人很多,但是四十岁能爬到她这个位置的女人少之有少。

    “你一个女人给警察当线人,不怕危险,确实让我佩服。”

    “您夸奖了。”

    唐和景脸上挂着笑容,看上去十分和蔼:“我们这里也不讲究什么出身的。你也知道,Y省乱,危险多,像你这种野路子,队伍里多得是。”

    “虽然程毅跟我说过,我还是想问问你的想法,毕竟出任务危险,事关生命,我也不敢轻易决定。”

    她抬头看向程毅,正好程毅也朝着她看过来。

    她深呼吸,坚定地看着唐和景:“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

    以她现在的身份,去哪儿都得受苦受累还要冒着被祁严发现的危险,只有躲在队伍里才能安生。

    唐和景站起身来,笑着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好努力吧,后生。”

    得了唐书记的首肯,赵又欢便顺利成章的可以加进队伍里。在部队里,管吃管住还有工资拿,这一条就比其他地方好许多。

    程毅和赵又欢离开,一直默默站在身后低眉顺眼的魏明这才站到她身前来。

    “书记怎么不在两年前答应他?”

    唐和景不急不忙的给自己倒了杯茶:“程毅提出来,那便是程毅欠我。她提出来,便是她欠我。”

    “这两年的时间,也足够让我看清楚祁严对她的态度。”

    想到这里,她突然笑道:“听说王光平死了?”

    “是。”魏明低着头,毕恭毕敬,“前两年身体就不好了。”

    她有些感慨,叹了口气:“所以说,人赚这么多钱又有什么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不过。”她话音一转,又笑了起来,“只要活着的时候过的爽快,谁还管死后的事情。”

    “就是未免也太快了一点。”魏明低声道:“虽然说迟早的事,但有钱好歹能拖个一两年。”

    她微微侧过身去,轻声道:“你说,这里面有没有祁严的一份?这皇帝坐久了,太子也会不高兴。”

    唐和景端起茶杯轻抿一口:“不管是皇帝还是太子,我在这里待了十年,早就应该回去见那群老不死的了!”

    出狱

    部队是个锻炼人的好地方,各种军事训练层出不穷,射击训练,体能训练,还有最基本的身体形态训练,几乎能够消耗赵又欢身体里所有的精力。

    刚开始她觉得入伍没什么,直到自己切身感受后才知道这其中的辛苦。训练跑步,器械,棍术,战术,擒敌拳等,这些她从来没有涉及过的东西,在队伍里终于能够有所经历。

    以前她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对付一个普通人绰绰有余,可放在队伍里实在是不够看的。别说程毅,就连身边刚入伍不到一年的新兵蛋子也在对战中比她要强。

    她拖后腿,也没有多少人怪她。

    中途插进来的,都有些身份,不敢议论。

    她又是个女人,在以男人为主的部队里简直能当成明珠似的捧起来。更何况在跟着祁严的那些日子里,早就不同于以前的身体素质,差得不行,就连站个军姿,时间一久,还会昏厥送去医务室。

    不过那也是一年前的事情了,这一年的时间里,她的身体素质实打实的有所提升,赵又欢也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比当年在A市的自己还要更上一筹。

    她在女兵里已经算是个中高手,但在男兵里也还是只能算个中上流。她自己倒是挺满意目前的状态,就是程毅不满意,把训练她的标准同那些男人一样来看待,往死里的折腾。

    在第五次被程毅摔在地上,赵又欢终于颤抖着双腿匍匐在地上低声求饶:“不打了,不打了…”

    她贴着柔软的沙地,整个人的身躯已经近乎无力的贴在地面上,双腿不停地在颤抖,就连小腿也因为用力过猛而有些卷筋。

    潮湿闷热的夏天,她穿着密不透风的军装,内衬已全部湿透,就连头发也被汗水凝结成一绞,往下滴落着滚到地面上。

    程毅站在她跪倒的面前,慢条斯理的将衣袖挽起来,露出粗壮有力的胳膊,朝着她厉声呵斥道:“站起来!”

    他妈的——

    她咬着牙,慢慢的捏紧了拳头,猝不及防的抬起脚朝着程毅的面门踢过去,还没来得及碰到他的衣角,就被程毅反手背摔摁在了沙地上。

    “程队……我不打了……不打了……”

    赵又欢瘫在地上甩手,气喘吁吁:“这根本就没法打,男女生理差异大……我力量根本就不如你……”

    “我说过了,不要试图用你的力量去挑战男性,你的韧性,耐力,柔软度,都可以在实战中发挥出来,而不是一味的试图用最简单的打斗技巧。”程毅垂眸沉声道:“再来,赢了我,我就让你休息。”

    赵又欢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朝着他伸手:“拉我一把。”

    程毅抿唇,朝着她递出自己的手掌。

    赵又欢一把握住他的大手,趁着程毅抓住的自己霎那间抬腿朝着他身下最柔软的地方袭击,他猛然退一步,却被她刚好踢住了小腿反身压到在沙地。

    虽然赢得不算光彩,但好歹也赢了。

    她喘着气,将身子所有的重量将他压在地笑得开心:“我赢了。”

    这场打斗持续了太久,赵又欢所有的精力差不多已经消耗完,她压在他的身上,只不过持续半分,就从程毅的身上翻身躺在地面上开始休息起来。

    身下是柔软炙热的沙地,清澈明亮的蓝天上挂着火红的太阳。Y省紫外线强,天气炎热,比起养人的燕城来说,条件要刻苦得多,在燕城好不容易养白的小脸,在长期戴着军帽的情况下肤色均匀不齐。

    太阳刺眼,她拿过一旁的帽子盖住了眼睛。

    程毅率先起身站起来,仍旧是朝着她伸手出了手把她从沙地上拉起来:“我有一件事想告诉你。”

    “什么?”

    他面色平静,语气沉稳:“我在警局的朋友告诉我,你的那位朋友出狱了。”

    她把帽子扯了下来。

    “前些日子上面来检查,发现他的那件案子很多证据不足,再审认为他无罪并予于提前释放,还给他申请了国家赔偿。”

    他一边说着,一边仔细观察她脸上变幻的神情。

    这个消息前两天他就从老杨那里得知,他本来应该为她高兴,毕竟她那位朋友一定对她很重要,以至于在燕城找上他合作时,也是为她的朋友出发。

    他存了一点私心,说不明白,大概是作为兄长的立场。

    何劲出狱了。

    她的大脑本应该如同一场盛大烟花般的爆炸起来,但是却空空如也。曾经在许多不眠之夜她都在想着何劲出狱,然后两个人要怎么过日子,以安慰她那时候痛苦的生活。但真到了这个时候,她又出奇的平淡。

    程毅的话轻描淡写在她脑海浮现。

    她抬头:“我要请假。”

    回A市。

    即使祁严在A市布下了天罗地网,她也要回去。

    上面很快就允许她两天的假期,时间很短但也足够了。她拒绝了程毅的陪同,一个人坐在长途大巴踏上了回A市的路。

    她先去了趟监狱,在监狱外面焦心等待了两个多小时无果后才主动上前去询问。看门的武警人不错,替她问了问何劲这个人,才知道他在前两天已经被释放出狱了。

    赵又欢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只觉得有些空落落的。

    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出狱了能去哪儿。

    她回到以前住的楼房里,走在泥泞不堪的小路上,踩着长了青苔的青石板,耳边是喧嚣的尘世浮华。

    这里同以前一样,没多大变化,她走在小路最里面的位置,沉默的低着头,偶尔抬眸打量过往的路人。

    这片贫民区楼房本就是这样,来来去去的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多了几张她不熟悉的面孔,更多的都是以前认识的老邻居。

    她站着以前赵家住的大楼下,耳边吵吵闹闹的却也不嫌烦躁,杨婶子带着自家的孙子正提着菜篮从她面前经过,岁月的洗礼让她脸上的褶皱更深了一些。

    她有些惊喜:“是赵小子吗?!好久没见啊!”

    赵又欢没想到自己还能被认出来,她愣了一会才笑着叫了声婶子。

    杨婶子还有些开心,毕竟都是住了快十年的邻居:“好久没看到你啦,都要认不出啦!咦……你怎么留了这么长的头发?”

    她抓了抓自己齐耳的短发,有些尴尬。

    “哎呀,能理解!现在年轻人做个头发也要很多造型,好看就是好看,不过男人不适合留长发,看着不好!”

    见她越扯越离谱,赵又欢赶紧换了个话题,低头看见瞪着圆溜溜眼睛的小男孩正抬着小脸朝她看过来:“这是谁啊婶子?”

    “是我孙子啊!”

    “建国哥结婚了啊!”

    她对杨建国还有些印象,老实本分的一个男人,那时候她离开A市时对方连女朋友都还没找到,没想到转眼连孩子都有了。

    “是啊,三岁了!”她轻轻推了推小男孩:“快叫叔叔!”

    “叔叔好。”

    小孩子长得挺可爱的,圆圆的脸蛋奶乎乎的,说话也还不太清楚,但还能听得出叔叔两个字。

    她摸了摸自己的衣兜,身上零钱全是十多块的,连个一百都凑不足,自觉有些不好意思:“婶子……下次……”

    杨婶子看出她的窘迫:“这么多年的邻居还说这些,现在赚点钱不容易,好好存着!”

    是啊,都这么多年的邻居,还在乎这些。

    她心里暖暖的,笑着摸了摸小孩的头。

    听杨婶子说,赵家住的地方已经被其他人租了,那时候房主联系她续租时,她只租了一年。再后来她戒毒,入伍,过了这么久,早就租出去了,也正常。

    正值下午,夕阳西下,天边被火红的霞光所渲染,目光所至一片橘红,停靠在街边的那排摩托车静静地放在一旁,偶尔有人骑着扬长而去,去离这儿不远的农贸市场里买菜,又或是刚从那儿回来,带着葱绿的新鲜菜。

    她眯着眼看过去,内心一片宁静。

    “欢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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