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4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半人间 本章:分卷阅读54

    至少两点半以后才会来找陆承宇,因此还有一个小时可以休息。沈默想着在桌上趴一会儿就好了,结果却被陆承宇拎着去了隔间里,一同躺在了比家里稍微窄一些的单人床上。由于是午睡,陆承宇也只是脱了外套,拉上窗帘后揽着人躺下了。沈默以前在人事部都只是趴在桌子上小憩片刻罢了,此时忽然被搂到床上,还略有些不适应。然而室内实在是太过安静又太过昏暗,他迷迷糊糊的就闭上了眼睛,缩在男人怀里一同歇了。

    结果就是睡得太沉,该起床的时候还迷迷糊糊的。

    陆承宇见他一直在揉眼睛,实在是有些无奈,亲自去茶水间给他泡了一杯浓茶过来。热水里添了几块冰,很快就变成了温水。沈默捧着杯子咕嘟咕嘟喝下之后,大脑才稍微清醒一些。

    “对不起”他有些不好意思,“我睡得太多了就容易更犯困。”

    “嗯,又不和你计较,小傻子。”陆承宇捏了一下他的脸颊,转身也在办公桌上坐了下来,拿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在手中翻阅了几下,“我发你个策划,你先学着看一下,到时候我要你也写一份差不多的给我,知道了吗?”

    他有意要栽培一下沈默。

    沈默微微愣神,但面上很快就露出了欢喜的笑来。他用力点了一下脑袋,像只仓鼠一样勤勤恳恳的坐在自己的电脑面前工作起来,别说摸鱼玩手机,连拿起水杯的动作都没有。倒是陆承宇在和秘书交谈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他好几眼,见人半点目光都没分给自己时,还颇有些悻悻。

    但到底是对沈默很满意的。

    乖顺,勤恳这两点已经比那些自作聪明又心高气傲的人好了太多,更何况沈默也是本地不错大学毕业的,虽然比不上顶尖人才,但其实很多事情也只要教导一下就能懂。不过沈默自己大概是有些自卑,总觉得自己过于蠢笨,因而反倒更加谦卑努力。

    其实在此之前,陆承宇对他印象就还不错,否则也不至于在下雨天的时候顺道送这位小小的员工回家。原本不放在心上的记忆随着这些天的接触反倒越发清晰,想到当初站在公司门口面对瓢泼大雨一脸茫然无措的沈默,他不禁抿唇低笑了一声。

    傻子,都不知道去前台借一把伞。

    正在认认真真读策划案的人转过了头来,懵懵懂懂的瞅了他一眼,见陆承宇正冲自己微笑,又立刻羞红了脸颊,猛的低下头去继续工作。他当真性格软绵羞怯的很,也不知道那一天是鼓起了多大勇气来表白。男人只要想到这里,心口便觉得一阵满意,再看沈默时自然觉得哪里都好。

    他的小瘸子啊。

    一整个下午,二人都在安静的工作,并没有在办公室里继续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况且周一事情又多,陆承宇就算想也不会有时间,邻近下班的时候还不得不去车间看了一趟。车间里环境总会比办公室里差些,他便没有让沈默跟着自己,而是嘱咐人先歇着玩玩手机。沈默乖乖的应了,瞅着隔壁的灯光都暗下,自己则坐在老板办公室里,开着电脑玩扫雷。

    深秋的太阳落的很早。

    窗外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但城市里依旧霓虹闪烁。他一直看着屏幕略有些不舒服,稍稍揉了揉眼睛后便起了身,走到落地窗边瞧了瞧下面。二十多层楼的高度让他看行人都仿佛在看蚂蚁,沈默其实还没怎么这样从高空观察过地面,不禁有些新奇。窗户不能打开,因此也不必担心自己落下去。他就站在窗边瞧着外面,时而飘过来一片枫叶沾在窗上,沈默还伸出手指隔着玻璃碰了碰。

    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

    陆承宇的身上已经粘了些车间里的灰尘,也不知道是蹭到了那里,西装侧边都白了一大片。他显然是也有些嫌弃,一边拍着衣服一边进了房间。

    “妈的每次都那么脏,说了多少遍也不管用。”

    男人的眉头都紧皱着,厌嫌之色溢于言表。沈默不禁抿唇低笑,走上去帮他一起拍着后背上的灰尘,“车间里每天都在锯木头,有这些木灰也是难免的”

    “嗯不过还好没让你下去,”陆承宇抽了一张湿巾,摘下眼镜后又擦了擦眼角,“那些木材的味道太辣了,今天不得不进去看了一眼”

    “好红啊”沈默瞧了瞧他的眼睛,眼球表面都带上了血丝,顿时便有些心疼了,“去那里面做什么呀?我听说工人都进去的时候都要戴面罩的。”

    “有一批货出了点问题”男人简单的解释了一句,但没有再往下深入,只是继续揉着被辣到的眼睛。然而眼睛这种脆弱的地方其实最经不起揉搓,很快就更红了不少,而那股痒意也没能消去。沈默实在是心疼,拉下他的手后便嘱咐人将眼眸稍稍闭起,随后微微踮起了脚尖,轻缓的吹了一口气。

    “你别再揉了吹吹就不难受了。”

    他也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幼稚,但对男人的心疼已经超过了他对自己的羞耻,将两只眼睛都吹了吹后才停。陆承宇却没想到他会这样做,整个人都有些愣愣。眼球的痒意似乎真的散了不少,他睁开眼后便垂眸盯着沈默,一直将人盯到脸颊通红。

    “回去之后再疼你。”他低声说了一句。

    因为时间不早,陆承宇也没有再带人去超市买菜,而是直接问沈默想吃什么。沈默其实并不贪恋高档餐厅,思考了半天之后说想要吃公司楼下不远处弄堂里的辣油小馄饨。陆承宇实在是有些震惊,但还是带着人去了。

    结果都不是一个饭店。

    阿婆每天下午三点推着车出来,就在弄堂里摆了几个桌子和塑料椅子,在那现包小馄饨和大馄饨。小馄饨一碗只要三块五,沈默没钱的时候经常回来。那阿婆看到他还打了声招呼,他则有些羞赧,小声同陆承宇说了这里的东西。

    “就小馄饨和大馄饨,小馄饨一碗三十个,大馄饨一碗二十五个,是荠菜肉馅。不够的话可以再添的。”,?

    “你吃一碗小馄饨得饱吗?”男人拧眉,盯着那白汤里咕噜咕噜上下起伏的馄饨皮,“拿两碗小馄饨,再来一碗大馄饨。”

    “好,好”阿婆笑眯眯的下了馄饨,又去收拾了一桌上剩下的餐具,拿抹布简单的擦了擦桌面。陆承宇跟着沈默一起坐在了塑料板凳上,屁股坐下去的时候还不禁僵硬了一瞬。沈默倒是真的十分熟悉这里,抽了两个干净的筷子出来,又去取了开水过来给陆承宇把餐具都烫了烫。那边小馄饨大馄饨则都是用的一次性塑料碗,阿婆很快就煮好,一并端了过来。?

    沈默笑眯眯的说了声谢谢。

    他大约是有些冷,拿到小馄饨的时候第一件事不是吃,而是将手放在了碗边上。陆承宇凝视着自己面前的这一碗,沉默片刻从边上的小碟里取了醋和辣椒油拌开。整个碗里顿时颜色鲜艳起来,沈默已经舀了一勺到嘴里,陆承宇见状也终于动了筷子。

    味道竟然不错。

    因为加了各种各样调料的缘故,原本寡淡的清汤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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